月渐西下,树影婆娑。
朝时返回白日里的那处茶楼,喧哗散去空无一人。坐在院里的矮凳上,朝时打量眼前的老叟。
男子面色稍暗,颧骨也有些高耸突兀,衬得整张面庞更加瘦骨嶙峋,见朝时看他,神色也没什么变化,依旧道:“姑娘深夜光顾,可是拉了什么东西?”
朝时:“不过来了一回,就认得了,老板好记性。”
男子声音沙哑,笑道:“做生意的,走南闯北惯了,多认识些人总归没什么坏处。”
朝时回笑:“说的有理。”
他走近擦了桌子,而后微微直了直腰,费力低喘一声才道:“可要喝杯茶水?”
朝时展颜:“老板给杯冷茶就好。”
“稍等。”迈步缓慢,走入后面。
朝时微垂眼眸,看见他隐在袖里的手,那双手的颜色暗沉,隐约可见几道彻骨的伤痕落在掌腕,这可不是一个本本分分的茶馆老板能有的手。
今日死的那人虽是面目狰狞的不忍直视,但朝时还是发现了些许可疑之处,她们不止是少了心,还没了一块骨头。
老板不多时就回来了,放下一个白净的瓷杯,一壶凉茶。
他道:“客官慢用。”
朝时端起杯子也没扭捏,抿了一口,轻声道:“能找到以心幻形的法子救人,你倒是下了不少功夫。”
没听见动静,朝时抬头看他,眨眼间,长剑就带着雾气向朝时袭来。
一言不合就动手啊,朝时挥手将那瓷杯拴出去,发出嘭的一声,又落在桌上,堪堪挡下一击。
那杯子可是个骨瓷。
朝时徒手挡了几下,突然来了兴致,从袖里拿出一把折扇,与他打起来,几个回合下来,朝时倒是遍体无伤,那男子却是一身破烂不堪的样子。
打斗间,朝时隐约可看到他的剑上刻了一个字,手腕翻转,挑下他的剑,落在朝时手里。
拿到手里,朝时发现这剑自己以前见过,在六千年前见过的一个魔族将领手中,上面的字是一个鬼字。
朝时福临心智,恍然道:“原来是孟将军。”
他未言语,攻势却越发凌厉起来,他手中有剑时,朝时尚不将他放在眼里,没了冰刃自是更敌不过,不多时就败了。朝时踩在他的胸口,将他压在脚底,回坐在原来的矮凳上,颇有些土大王的风范。
朝时也不说话,就只端着茶杯抿,好像就只是来喝茶的普通客人。
这小小的青城却能聚集了如此多的能才,魔族人修杰楷都与这青城有些关系,当真是不多见。
半晌才道:“我与你做一份买卖,如何?”
……
“阿默,你知道师父去干什么了?”洛语用满目的探究盯着阿默看,“师父回来已经有段时间了,一直待在房内,离开是时候说是找什么东西,到底是找什么呢?”
狐形的阿默懒洋洋的趴着,听闻慵懒的看了他一眼,语速有些慢,回了一句,
“想知道……自己进去问。”故意拖长的语调,吊足了洛语的胃口。
洛语瞪了阿默一眼,继续眼巴巴往朝时房门看。
阿默垂着头,眼里流转着意味难解的神色,一丝探究,半分疑惑。
推门声响起,阿默下意识抬头看去,眼里的情绪一扫而光,又是那副慵懒而无辜的模样。
朝时道:“洛语,将这个投入仓澜的江心。”
朝时从上面把拿物什扔下来,洛语连忙跃起接住,打量了一眼,是个竹简,上面刻有“靡铃亲启”的字样。
洛语问:“这是什么?”
朝时道:“人命。”
“……”
看她怕了,又道:“也是一封情书”不顾洛语好奇又惊异的眼神,径直抱着跑上楼的阿默去了后院。
洛语愣了一下,看神色那东西应该不是师父的,否则阿默早就冲上去了。
应了声,就出去了。
傍晚,淡淡的酒香飘逸在空气中,缠绕在鼻息间,带着点勾人的意思。
朝时悠悠转醒,嗅了嗅空气中的酒香,侧身对上一双清亮的狐狸眼,揉一揉他毛绒绒的头,道:“可是被这酒香勾醒的。”
“唔。”不是。
“既然醒了,就陪我下去走走吧。”说罢就抱上他出门去了。
自从在青城相遇后,阿默多是以狐形待在自己身边,未免将他丢了,朝时不得常常抱着他,晚上同睡一榻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下了楼,发觉屋里屋外空无一人,心想疑惑,
“她们去那了?”
“沐老板好。”来人是琴房里的匠人,长的斯斯文文的,像个读书人但实际上是个靠手艺吃饭的匠人,这楼里大半的乐器皆是出自他的手,而他做的最好的就是七弦琴。他还有个徒弟,叫小星儿,今年差不多十一岁的年纪。
他道:“今日是花灯节,洛姑娘带着小星儿去看灯了,云姑娘下午就出门了吗,还未回来。”
朝时又问:“这酒香是……?”鼻尖的酒味很是醇厚。
他也嗅了嗅,道:“前几日来了位叫黎公子,他租了隔壁的店铺,开了处酒楼,此时正是人多的时候。”
黎念?他想干什么呢?
他又道:“沐老板是要出去吗?”
朝时点头。
“那在下走时可要锁门?”
“锁了吧。”朝时拢了拢衣袖,随意道:“小星儿是个好孩子,好好待他。”
“自是会的。”
繁星点点,灯火阑珊。
朝时手里拿着张白面书生的面具,随波逐流的跟着人群在河边上游荡,层次不齐的各色花灯在黑暗里朦胧出千种光华,欢声笑语不时传过耳边,看多了他们的笑颜如花,朝时的心里也染上欢乐意味。
寻了处岸边长廊坐下,对岸有许多青年男女放河灯,颖颖火光点缀在水面上,像星星一样,渐渐向远处去了。
“姑娘可是一个人?”朝时听声回头就看见一个年轻男子询问自己,
“嗯?”打量了他一眼,自己并不认识。
“小生没别的意思,只是看姑娘孤身一人,怕遇到危险。”
朝时莞尔:“公子有心了。”
四周或好奇或羡慕的目光越来越多,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架势。还是离开这吧,刚要回他句告辞,却看见阿默从人群中走过来,朝时下意识的住了步子,露出笑意。
那男子见朝时笑了,以为自己有戏,心下高兴起来,连忙又要说几句。
“娘子,我买了你要的花莲灯。”阿默径直走过来环住朝时的腰,拦在怀里,嘘寒问暖一番,又像是刚发现似的,疑惑问道:“这位是……?”
朝时回他:”一个旁人。“
阿默:“真的?“
朝时忙道:“真的。”说罢就是一愣,自己为什么要同他解释这些?也是自己太过娇纵他了。
那男子面露尴尬的说了句“打扰了。”就匆忙走了,渐渐隐入人群。
朝时见那人走了,恍然想起阿默叫她娘子,作势要打他,厉声道:“莫要乱说。”
“好,以后听时儿的。”阿默连忙讨好的笑,将手里的灯递给她。
朝时一心软,瞪了他一眼,消了气,小声道:“走吧。”朝时没问他为什么突然消失又突然回来,回来后又为什么成了成年男子的模样,还足足比朝时高了一个头。
也许这几日的昏睡就是为了长个呢?
阿默连忙跟上,拉上朝时的衣袖。
转身向前的朝时没看到后面阿默眼里狡黠的光华,勾起的唇彰显了他的好心情。
你总归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