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知道清晨的熹微和胡修文的电话哪一个先惊扰了睡梦中的姿禾,姿禾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试图迎接清晨的第一缕微光。
手机依旧不知死活的闹腾着,姿禾淡漠的瞥了它一眼,随他便吧,反正这样的日子也习惯了。
她永远不会听错,专为胡修文设《二泉映月》的手机铃声。虽然曾不止一次遭到胡修文的以死相逼,姿禾都积极认错,坚决不改。
美名其曰,“大俗即大雅,也就只有胡老大这样的英雄才配得上咱们民族的大哀,这可是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啊,妹妹我还能唬你不成?”
他跳起来骂道,“你踏马说的是烈士吧!”
姿禾那时口无遮拦,毒舌道,“你都英雄了,离烈士还远吗?”
时间久了,胡修文也就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理论,从接手了他叔叔给他做的木枪的那一刻起,他便立志要做一个英雄,像他说的,木枪开始破旧,但他不会辜负。
姿禾笔直的坐在床上醒神,直到电话闹腾了第四通,她才不紧不慢的接听。
姿禾准备好迎接胡修文舔着脸的“早上好啊”“我还没吃早餐”“我昨晚梦到你请我吃饭了”诸如此类想要蹭早餐的话。
可是今天却听胡修文在电话那边暴跳如雷,隔着手机都能感受到他的震怒,“孟姿禾!你快点给劳资滚到学校来!小蔷薇要跳楼了!”
姿禾被他的怒吼吓了一跳,瞬间睡意全无。但当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小蔷薇时,便依旧淡漠,问道,“几楼啊?”
胡修文沉默了三秒,姿禾都不用猜,肯定是数楼层去了。然后便听胡修文在那头着急道,“四楼!她要自杀你还管几楼!是怕她摔不死是吗!你快给我滚出来!”
姿禾伸了个懒腰,在零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时,她总喜欢抬眼望去,与这光对视,虽然每一次都被这光灼痛了眼睛,但她总是尝试。
就像周知淮说,这是个恶习。
姿禾扭了扭脖子,恶习也是习惯,虽然这习惯有点独特,但总有独特的理由。
胡修文还在电话那头吼,姿禾连忙打断了他,说,“你就不要管她,恋爱中的女人越搭理越来劲儿,小蔷薇都是给她老子惯出来的,胡老大,要我说趁早跟她断了吧,天天自杀你不嫌烦我都烦了,真想死别跳楼啊,去跳城中立交桥多豪爽,保证一死一个准,旁边就是陵园,风水也好,也不愁后事了。”
说完,就听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嘶吼,“孟姿禾!你这个小贱人!你不就是盼着我去死吗!我死了修文就归你了!我偏不!我才不会成全你俩!”虽然歇斯底里,但应该是隔得远,所以也并没有吓到姿禾。
姿禾将手机打开了免提,然后放在了床头柜上,自己穿了拖鞋去洗漱,任凭小蔷薇在那边如何辱骂,她都充耳不闻。
果然等姿禾洗漱回来时,通话已经结束了。
她笑笑,将手机返回了首页。
小蔷薇本名叫徐蔷舒,纯种的白富美,她爸是上市企业的董事,活脱脱的富二代,就是一哆嗦都恨不得掉金头皮屑的那种,由内而外的名媛气质。
小蔷薇作为纯种的白富美,整胡思乱想疑神疑鬼,自从和胡修文勾搭上了,这个毛病就越来越变本加厉,她怀疑这个世上所有的雌性都对胡修文抱有非分之想。
包括姿禾、食堂阿姨、毛豆,哦,毛豆是学校里的一条流浪狗,母的,因为经常在胡修文必经之路上晃荡,于是不能幸免的被小蔷薇领养了。
她对胡修文闹自杀已经不能用频繁来形容了,几乎就是一顿饭的功夫都能死上那么一两回,原因可能是胡修文比她先动筷,也有可能是比她晚动筷。
白富美的心思猜不得。
姿禾收拾好,换了衣服便出门了,她还要去看看胡修文这次有没有吃小蔷薇的九阴白骨爪。
她的生活里,除了胡修文与闹腾的小蔷薇,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她操心的了。
正如姿禾所料,当她到楼下时,胡修文正搂着小蔷薇往图书馆的方向走,与她擦肩而过像是空气一样。
姿禾也不怪他俩,如胶似漆起来就是真瞎。
姿禾望着他俩郎情妾意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转身往教室去了。
十二月的寒流已经蔓延了整个深圳,尤其是云里雾绕的清晨,寒冷席卷着微薄的阳光,在这座繁华却又枯燥的城市中,肆虐横行。
还有一个月就要放假了,姿禾庆幸在众多莘莘学子中没有挂科重修,在深圳刑事警院中的日子里,她把每一天都当做世界末日来活,她没有胡修文那样保家卫国惩恶扬善的梦想,但她总想着,有朝一日,她能找到她梦中那个小小的身影。
不再让她流离在外,不再午夜梦回时,都是她歇斯底里的呼唤自己的名字,声声入耳,疼的真切。
胡修文已经是第二次重修了,并不是他找不到好的警局,而是他非要去特警部队,考了两次都败在了刑侦上,但他总是锲而不舍,气的他家老爷子拿着拐棍追着他满院子跑。
胡修文的爷爷是高干,人刚正不阿却过于迂腐,不肯走走后门把胡修文塞进特警部队。当然胡修文也是不乐意靠家庭关系为自己铺路,似乎感觉是侮辱,下定决心这次再考不过就去参兵,从部队熬进特种兵部队。
老爷子听完他的决定,气的胡子一翘一翘的,“我打死你个龟孙!”
姿禾倒是没执着要考特警,能选的上固然是好事,选不上也顺其自然,随便找个警局任职也不错。
上完教授的侦查课,姿禾便也去了图书馆,还有一个学期就要毕业了,象牙塔的校园生活也不敢再挥霍了,每个人都在争分夺秒,似乎比别人晚了一刻,这个世界上就少了一个末日英雄。
苏喻恩的电话打来时,姿禾还窝在图书馆一隅里看侦查类的教科书,脑子里满满都是书上密密麻麻堆积的文字,还未抽出神来,便听苏喻恩在那端尖叫,“孟姿禾!我在学校旁边的酒吧遇见陈子文了!快来支援我!你再晚一会劳资就要壮烈牺牲了!”
姿禾一愣,合上了书,“你去酒吧干嘛?”
她说,“我来进行组织上交给我的秘密任务,代号杀猪,你他妈快来!我真的要牺牲了!”
姿禾无奈的挂了电话,往酒吧的方向赶去了。
苏喻恩这个女人在学校里是个传奇人物,闻名程度与小蔷薇并驾齐驱。说她传奇倒不是她的家世背景,而是她是学校罕见的失足少女。
警校的失足少女啊,就跟马群里的骆驼一样,走到哪都引人注目。苏喻恩其实专业素质挺不错的,只是她骨子里住着风,不拘泥于安稳的生活。
因为打架斗殴的事情被学校劝退好几次了,但她有个万能的老爹,一出手总能摆平一切,势必用自己余生的精力为自己的女儿铺一个锦绣前程。
至于姿禾为什么与这样的一个女人有牵扯,谁也不清楚。
姿禾之前像无数个学校的路人甲一样,唾弃苏喻恩的同时也羡慕着她的生活。一群因为就业而糜烂在校园里的人,欺骗着世界也欺骗着自己,巴不得每天照镜子都给自己做个加油的手势,加油!你是祖国的栋梁!国家需要你!
其实,你对这个世界,真的没什么用。
姿禾活在这种给自己设下的谎言中,过着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而苏喻恩的出现,就给她的三点一线多了一点,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