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教授的课程门类很多,也很全面。
《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世界警察历史》、《公文写作》……教材发了一大堆,如果塞在学校配发的那个四四方方的黑皮包里的话,根本都装不下。
除此而外呢,还有查缉战术课、公文写作课、警体课、射击课、驾驶课、微机课……
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诸君莫急,且听俺挑几样具有代表性的,咱们一样样唠哈。
先说说查缉战术课。这门课呢,书本上的定义是“指导警察进行清查、盘查和缉捕行动,正确查找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作战行动方法”。这套说辞听起来挺专业的,其实也确实是公安院校里很受重视的一门课,有的师生直接简称其为“战术课”。
查缉战术这门学问,其实算是警察战术学的分支学科,起源于军事战术,发展于司法实践,受到法律的制约,是犯罪与制服犯罪矛盾斗争的必然产物。
作为警察,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当然也有一些棘手的老百姓(请允许我用这个词汇对现实进行描述,因为确实有以上访恶意刁难党委政府的人),根本不配合检查、不听从指挥,所以如何让警员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首先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是这门课程最为实用的意义所在。
老师教的相当用心,一再强调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
从车辆盘查、战术推进,到手铐的使用、警棍警绳的运用,还有人身搜查、利用掩体进行对抗……一方面是培养侦查意识,同时也重点教授如何培养默契。
老师强调指出,正因为警察这个职业相当高危,所以警察一定要有比常人更高的职业敏感性才行。人家美国警察,咱们中国的警察根本就比不了。
遇到敢冒犯警察尊严的,人家可以直接按照袭警罪名,格杀勿论;而在咱们国家,警察在这方面纯属弱势群体,被骂两句、扇耳光还算是小事,每年都有一些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蜀黍,遇到危险而没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而遗憾万分地光荣牺牲了。
在教学的同时,我们还不断会听到鲜活的案例。
正是在1997年,南方有个城市的公安刑警大队长,在盘查毒贩时,没穿避弹衣,只是夹着个小包,在政工干事端着摄像机“随警作战”的镜头前,上前去盘查一辆深黑色的小轿车。
“喂,下车,检查!”大队长底气十足地吼了一嗓子。毕竟荷枪实弹的兄弟们全都围在附近,他料定被盘查对象插翅难逃,必定乖乖地束手就擒。
然而,血淋淋的事实是,对方将驾驶员一侧的车窗玻璃摇下来一道缝,伸出了一个黑洞洞的枪管。
“轰——”
一声巨响后,在场的警察全都傻了。
刑警大队长就这样被爆头了,脑袋瞬间被炸开了花。
同样是1997年,东北某城被美国之音誉为了“血腥之城”,只因为出了一伙儿刨锛儿的,拿着木工干活儿的带尖的铁锛,直接朝被害人的后脑勺刨,在夜幕降临的公园里、楼道内、马路上连续作案,气焰十分嚣张。
老师给我们讲,某区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队长,在城市的母亲河畔,只身检查侦查员们蹲坑守候的工作时,恰巧自己遭遇到了这伙专门刨锛儿的凶徒。
三名犯罪嫌疑人将刑警大队长杀害,并将其配枪扔在了河中。
注意,当时这位刑警队的“一把手”正是带领兄弟们去准备抓捕这伙刨锛儿的,而且自己还带着枪,猎鹰的结果被鹰给啄了眼睛,确切讲是丢了性命,多么惨痛啊!
我对查缉战术这门课程记忆最深的,是老师这样非常中肯而实用的一段话:
“犯罪嫌疑人如果在你手里头跑了,不是最丢人的事情,如果你挂了,成了烈士,那才是最遗憾的,因为你已经没有了再次抓捕到他的任何可能性……”
“你只要尽可能多的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哪怕是身高、肤色,或者只是一处不起眼纹身,就会为同行们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毕竟,你是警察,你就是干这行的,你脱离暂时危险之后的时间,全都可以用来研究如何抓到这个家伙!可如果你好勇斗狠,非要逞一时的莽夫之快,展示警察的威风,一旦出现了人身危险,是非常得不偿失的……”
老师最后这句话最为经典,每每想起都记忆犹新:“大丈夫要能屈能伸,你只要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一定有再次抓到这家伙的可能性!”
接下来,咱们再聊聊射击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