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已经在这里游荡了三天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总也走不出这条街。
抬眼,昏黄的太阳并不刺眼,他却感觉整个人都快被烤干了。
身体又变得非常不舒服,他缩在地上,抱着身体不断地颤抖着,血管和脑子里,像是有无数条虫子想要爬出来。
倒在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水泥地面上,他的四周空无一人。
“救命……谁来救救我……”
他的喉咙里努力地发出这样的求救声,可是街上始终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经过,更不会有任何人听到。
孟凡觉得自己真的就快要死了,他头一次感觉到这么无助。
就这样弓着身子蜷缩着,昏昏的太阳,照在他的每一寸皮肤上,他抓心挠肺的难受,用力抓着自己的脖子,指甲印深深的陷入肉里,看起来非常狰狞。
空旷的街道上,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就这么倒在地上,双手抓着自己的身体,嘴里在绝望地呼救着。
太阳照在他的身上,他又干又渴,这种感觉比死亡更可怕。
他就一直这么孤独地缩在那里,没有任何人从他身边经过,像一只被遗弃了的小狗似的。
……
……
阳光真的很刺眼,马殷带上了墨镜,风衣很厚,热得他浑身冒汗,非常不舒服。
这份工作让他心力交瘁,但他还是必须一直干下去。罗素走的时候,马殷其实心里是很羡慕她的,但是他却不能表露出来。
毕竟自己是鬼差,该有的架子还是要端起来的。
街上没有一点遮挡物,阳光就这么直直地照过来,穿着皮鞋踩在街上,马殷都感觉脚心非常烫,嘴唇一点儿水分也没有,他渴得有气短。
就这么走着,他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声音:
“救救我……救我……”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他判断了一下那声音的来源,转身,便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那微弱的呼救声越来越近,终于他看见了那个缩在地上,浑身正不断发抖的男人。
站在他面前,马殷又抬眼看了一下太阳,阳光直直地照在这个男人身上,没有任何的遮盖物,他缩在地上,像一只快被烤干的蜥蜴,看起来非常可怜。
察觉到身边有动静,孟凡睁开了眼睛,他看见眼前这个高挺的男人,背着光,他看不清楚他的样子。
原本已经绝望的他,突然有恢复了一点力气,他冲马殷伸出手:“救我……我要喝水……水……给我水……”
马殷替他挡住了阳光,却没有立刻说话,依旧是直勾勾地看着他。
过了很久,他才蹲了下来,近距离的观察这个缩在地上的男人。
孟凡身子还在颤抖,血液里那种抓心挠肺的感觉还在继续,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他虽说已经习惯了,但像现在这种,在烈日下承受这一切,他还是第一次。
取下墨镜,马殷又看了他很久。
孟凡也看着他,他注意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鼻子高挺,一双眼睛不大,却很有神,就像——鹰一样。
就这么看了他好一会儿,马殷突然伸手,一把抓起了孟凡的肩膀:“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你该去的地方!”
那只手非常有力,孟凡感觉身体一下子就被提到了半空中,说来也怪,原本身体中那不舒服的感觉,一下子就消失了一大半。
站在马殷身旁,大部分的阳光都被对方挡住了,孟凡的个子不高,比马殷足足矮了一个头。
阳光照不到他身上,虽然还是闷热难当,但这样的感觉已经比刚才舒服多了,而且嘴唇也不渴了,像是突然被灌入了甘泉,这种感觉很奇妙。
“你要带我去哪儿?”他瑟瑟地问着。
马殷走在前面,也不回头,只是说道:“去你该去的地方啊……”
孟凡虽然哦了一声,却不明白马殷说得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正要问什么的时候,突然前方的马殷回头,用力地瞪了他一眼:
“快点儿跟上!”
吓得身子一颤,孟凡不敢多问什么了,只是跟着他,一步步往前,没有再说一句话。
阳光终于一点点退了下去,空气中的闷热消除了不少,原本酷热难当的气温,在太阳落山后,居然有了些微的凉意。
风吹过来,孟凡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前方的马殷听见了,转头看着他:
“怎么,你不舒服?”
“我有点难受……”孟凡说话的时候,他的身体又开始发抖。
“有生病了?”
“……对!”
“身上有药吗?”
“……没有,药在我家里,我必须要回去一趟,要吃不吃药,我会马上死的!”
孟凡的额头开始冒汗,说这话的时候,他感觉血管里的蚂蚁又在放肆地啃咬他,用力抓着身体,那种感觉却挥散不去。
马殷盯着他,又看了好一会儿。
见对方不说话,孟凡几乎要跪下了:“我求求,你带我回去,我只要吃了药,就能恢复过来,你要带我哪里都可以,我绝不反悔!”
马殷低低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见对方语气软了,孟凡一个劲儿的点头:“真的,都是真的,我用人格保证绝对不会食言!”
……
……
前方渐渐出现了人流,夜晚华灯初上,在这个老旧的居民区外,夜市上的人川流不息,各种饮食小摊前,更是站满了人。
古人们讲究过午不食,但现在的人,越到了晚上,越喜欢聚在一起,吃着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孟凡跟着马殷穿过这些人流,他的步子很急,那栋五十年楼龄的红砖房就在他面前,顶楼靠近街面的那一间,就是他租的房子。
夜市上,有人喜笑颜开,有人阴晴不定,这里是最能体现市井生活的场所。
人声鼎沸,方言和普通话交接,各种烧烤啤酒小龙虾,人们在小摊贩前,对着各种小商品讨价还价,不亦乐乎。
要快速地了解一个城市的文化,那么逛夜市绝对是个不错的选择。
马殷看着来往的人群,他在观察他们,从很多年前,他就有这种习惯了。
也许是在人世间游走太久了,他具备了一项特殊的技能,那便是从一个人的眼睛里,他能准确地判断出这个人心里的欲望。
他坚持认为,眼睛是可以出卖内心的,无论隐藏得多么深,眼神交汇之处,总有一个微小的细节,会让心在不经意间流出出来。
所以,千万不要说谎。
就算是说谎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要用眼睛看着对方。
尤其是,对方还是一个鬼差。
比如,马殷。
孟凡行走的速度已经超过了马殷,那红砖房像是有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的整个身体都吸了过去,看到它的时候,他身体上原本的不适感,似乎一下子减少了许多。
几乎是一路小跑,他来到了楼下,楼梯间的灯依旧是坏掉的。
对于这,他早就已经习惯了,租在这里,就是因为房租便宜,一个月几百的租金,对于有好几套房子的房东来说,根本算了不什么。
等着拆迁赔偿,才是他们在乎的。
但这样的房子,价格地段都不错,虽然房子很差劲,但非常适合孟凡。
快步上了楼,他站在家门口,红色的木门,从隔壁邻居家透出来的灯光,照出这门上的红色油漆已经掉了一大半了。
屋顶成块的白漆几乎随时都要掉下来,住在这里的,几乎都是租客,也没有人管,反正也不是自己的房子。
孟凡在身上找钥匙,寻了很久也不见,他急了,他明明记得很清楚,自己离开的时候,把钥匙放在裤子右边口袋里的啊。
难道是之前,躺在那个地方挣扎的时候,弄丢了?
想来想去,应该就是那样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其他地方掏出钥匙啊,应该就是躺着的时候,从裤子口袋里掉出来了。
这个时间,家里应该有人,钥匙丢了也能进屋,于是他伸出手正要敲门,门却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他的妻子红梅。
红梅跟结婚之前比,胖了不少,大概是因为生了孩子的原因吧,披头散发的样子,也不收拾打扮,长期在家里,才二十五六岁,就熬成了一个黄脸婆。
孟凡很不喜欢她这样,很多女人生了孩子,很快就能恢复到之前的样子,每天都是美美的出现在别人面前,为什么单单到了她这里,就变得这么邋遢了。
他时不时会埋怨几句,红梅一开始也会不高兴,但时间长了她居然麻木了。
看来,这个女人,就是烂泥扶不上墙了。
孟凡经常会这样想。
门开了之后,红梅站在门口,孟凡叫了她一声,对方却不答应。
用手撩了一下油腻腻的头发,红梅径直就走了出来,她走向过道里堆着的那些蜂窝煤处,端起几个煤球就往屋子里走了。
这年头,天然气早就普及了,还在用蜂窝煤烧火做饭的,大概也只有这种还没有全部统一安装天然气的老旧小区了吧。
红梅很羡慕别人家里有天然气,特别是洗澡,很方便。
她跟孟凡抱怨过,要不多花点儿钱,租个通天然气的房子也好啊,孟凡却说,烧水也能洗澡啊,做人不能太讲究。
后来说多了,多放还是不答应,红梅也就不说了。
趁着红梅进屋的功夫,孟凡也走了进去,一进门就是厨房呢,他看看见案板上放着一块肥猪肉,肉质松散,皮上还有很多杂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