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跟屁虫还在后面。怎么办?”木正紧张的问玄鸟。
“他连蜚也打败了!”玄鸟也感到意外。
“情报说,他手头有颗发光的珠子,但凡见过珠子的人,都不由自主倒下了。”木正如是讲。
“又是他的幻术,看来我们得改变下行动策略。”玄鸟假装神秘兮兮说道。
“什么策略?”
“让他走前面,为我们蹚下雷。”
“这能行吗?”
“不行有什么关系,反正也不吃亏。”
“这倒是……”
“前面的山是不是桃花山,那个叫朱厌是什么来头?”玄鸟手指前面的一座原始山林问道。
“朱厌,是一只类猴妖,据传闻十分好色,要过他关卡,必须进献一名女子与他留宿。要不然,他就会狂化,把路人连筋带骨全部吃掉。这朱厌喜欢背地伤人,而且生性多疑,最不容易对付。”
“我相信跟屁虫一定有办法!”
几个人说说笑笑,找了个溶洞藏起来。等着辰虫传来好消息。
……
落在后头的辰虫,不知道自己的行踪被人了如指掌,只顾着埋首赶路。迎面的而来的山,虽则不高,却是桃树满林,四月桃花,春风料峭。整座山一片粉红,令人啧啧称奇。
山色虽好,辰虫却不敢欣赏风景。附近的山,妖兽群集,一言不合就取人性命。所以他遇到一副臭脸的朱厌,便知道又遇到一个可怕的妖怪,手里直接取出龙珠。
没成想对方对龙珠不敢兴趣,问他有没有带女孩子,辰虫边往前走,边说自己只有龙珠,愿意用龙珠放一条生路。那朱厌直接跳进石丛就跑开了。
“算你识相。”辰虫心里头说。却不料经过一颗桃树的时候,天降巨石,当场就把他给砸晕了。自然是朱厌做的。要说这朱厌在别人眼中缺点一大堆,心思却十分的缜密。他想来人敢过这九妖山,肯定有超人的本事。自己才不会傻到跟这些超人,来什么英雄决斗。所以他早早埋伏在树上,看到辰虫经过,就扔下去一颗大石头。辰虫的武艺虽然比不上刑天,那也是高手,奈何人生地不熟,没有提防头上的巨石,自然是着了道。那朱厌见辰虫躺在地上,不省人事,这才跳下树来,用绳子一绑,绑成个肉粽,带他回洞窟。
“想用龙珠哄我,只可惜你还太嫩了些。等我改日得了小娘子,再拿你下酒。”朱厌嗤嗤笑道。
……
“辰虫被活捉了!”木正很惊讶。
“他没有施展幻术吗?”
“朱厌不给他近身的机会。埋伏在树上,用石头把他砸趴下了。”
“这么狠,那我们岂不是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他埋伏不了我们,我们有木正在呢!”玄鸟对天蓬说。
“这倒也是!”
“天黑了,赶夜路不方便,今晚就在这溶洞安营扎寨好了。”刑天提议到。
夜色朦胧,几个人吃了些干粮,早早各自睡去。轮到天蓬在洞口站岗放哨。
……
回头说朱厌此刻,正坐在妖洞里,外面的天色黑黝黝的,山野更是荒寂。一个人喝着美酒,哼着小曲,在他旁边是一具白色的人骨,这是前面部队献给他的女子。在这洞里,还不止一具白骨,从洞口到大殿内足足有几千具。因此后人给这洞起了个名号,叫千红一窟。朱厌还特意给身材好的白骨,穿上各色的衣服,摆在洞中显眼的位置。对他来说,女人就应该像这些白骨一般,操守贞洁。怎么可以粉妆玉琢,到处卖弄皮相呢。所以他厌恶女人的各种作态,那些惊惧哀恸,和楚楚可怜,甚至瞧不起它的眼神,他通通厌恶。他相信所谓爱情,再没有比白骨更加长相厮守的。
当然他这性情,与其早年的一段生活不幸有关。朱厌年轻时,也是玉树临风,潇洒多姿,是很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美男子。而且,他也无愧美男子的称号,是寻花问柳,到处留情。古人说:食色,性也,就是说好色是人的本性。(作者觉得这句话有待斟酌处,好像把一句话,放在一本书中,以小关大,怎么说都可以联通,就好像说一沙一世界的废话相同。其实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某些人群对**根本提不起需求来,比如雪山上的僧侣,就可以做到心如缟素,万尘不染。)所以朱厌给世人感觉没有什么不妥,至少荷尔蒙很正常。作为富n代,嫖娼露宿,浪迹天涯,还挺自由自在。可是即便富n代,他也有家业继承,跟随着父亲长辈入朝为官。国王大概觉得朱厌讨女子喜欢,必定在情商方面有过人之处,还特意给他加官进爵,负责打理各国外交事务。
其实,要是寻常的官员,无非每天混吃混喝,看报打发时间。可这外交官不同,往来的多是精明透,十个外交官,九个是间谍。至于朱厌,偏偏是九个外,另类的一个。他才懒得去刺探什么国外军情,搞什么科技情报,更别说拓展人脉业务。他就图个坐吃享福,没日没夜,花天酒地,到处猎艳快活。说也奇怪,他的外交事业还挺顺风顺水,真没出过大的瑕疵。唯一的瑕疵,就是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虽然他英俊潇洒,那女子也是妩媚多情,两个人有说不出的缠绵恩爱,但是提到那女子的身份,偏偏是另一国的皇后娘娘,事情便变得无法寻常简单。或许你问,朱厌怎么连皇后娘娘都能上手,这自然与他的外交使节身份有关。国家往来,时常相互进献奇珍异宝,很多使节就有了出入深宫后院的特权。再说这深宫后院是什么地方,是皇帝圈养妃子三千的地方,里面各种宫廷内斗,我们无需细说。单说这皇帝虽然喜欢女子,也不可能每个都爱得过来。更何况皇后娘娘乃是结发夫妻,最是人老珠黄,不知道被冷藏了多久。所以皇后也不堪寂寞,既然你花心大萝卜对我不仁不义,别怪我给你戴绿帽子。因此和朱厌媾和在一块,成天花天酒地,耳鬓厮磨。
当然皇后控人还是有一手的,把朱厌玩弄于股掌之间,一颗心都给搞腾搓碎了。朱厌更是对皇后爱得死去活来,恨不得终身相许,片刻不离。有一天,他突然说起胡话来,要带上皇后私奔。皇后娘娘先是一怔,这怎么可能答应,自己的家族和朱厌来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她就借口说时机未到,转眼又一秋。朱厌见皇后下不了决心,居然画了张皇后的裸体画,以此来要挟她,画中的隐私绝对可以送皇后下千层地狱的。经过这事,皇后也算看明白,这朱厌留不得,如果没有节制,不知道会闯出多大的祸端来。她就想了个计策:让朱厌去寻这世上最毒的毒药,俗名鹤顶红来,假装告诉他只有毒死皇帝,等自己垂帘听政,两个人就能相爱在一起;其实毒死皇帝是假,整死朱厌是真,省得他干傻事连累自己。朱厌不知道皇后的鬼胎,自然是一百个愿意,不几日,真就把毒药暗送了来。皇后娘娘见万事俱备,便约了元宵同朱厌赏花灯,喝花酒。背地悄悄在酒杯下了毒。然而烟火喧闹,皇后取错杯,居然不慎毒死了自己。朱厌一看皇后死了,起初还以为是皇帝干的,是悲痛哀绝。然而就在他抱着皇后准备离去时,那包毒药的包装纸却从皇后袖口掉出来,这包装纸到底经过他的手,他自然认得。再看那酒杯,是自己为了灌醉皇后,故意调换过位置,便知道最爱的人居然想毒死自己。大脑一瞬间迷滞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爱情这东西,最容易走极端。爱能爱到山盟海誓,恨能恨到镂心刻骨。这朱厌情知皇后死去,还不解气,和皇后尸体行了苟且之事。事了拂尘去,寻了座深山归隐。他所不知道的是,因为他造的孽,直接让两个国家从此硝烟烽火不断,从此战事连连。然而,书说此处,这历史上,因为女人发生的战争,还少得了吗?
话说朱厌,归隐深山后,两眼失神,举止颓丧,从此不再相信爱情。只觉得女人多是披着羊皮的狼,骗子,骗子,全都是骗子。朱厌一边喝着酒,一边诅咒世间所有的女子。可是诅咒归诅咒,他又贪念皇后的美貌,往日的情深,每每夜深人静,对着山洞石壁是悲痛哀嚎。再后来,性情大变,居然吃起人肉来,而且专吃女子。它把女子的皮肉啖尽,又留下森森白骨,每日对着森森白骨呢喃细语,因为他深信白骨的爱情,可以真正做到永不背叛,绝无二心。
由此,世上多出一位山中怪人,吃人肉,集白骨,还和白骨恋爱的魔王。
书归正传,朱厌捉了辰虫,绑在石柱子上。自己在大石椅上喝酒,酒过微醺,到洞外如厕。就瞧着远山对面有星火闪烁,定是有游人在荒野盘踞留宿。便收敛声息,蹑影潜踪,来到近前。话说这群游人是谁,上面提到,是刑天他们一伙在这里打夜住宿。朱厌观察了四周环境,只有天蓬在洞外站岗,直接用竹筒吹了迷针,把天蓬放倒,绕过身形,来到溶洞内。一眼看到靠洞口的玄鸟,比自己心仪的皇后还要美上千百倍,喜欢到他心里吱吱叫。便合一片香帕就把玄鸟给掳走了。
这朱厌带着玄鸟回到千红一窟,用酒水把玄鸟泼醒。叫了声:“美人唉,你可归我咯……”
玄鸟一抬眼,看是位大叔,虽然蓬头乱发,五官倒是整齐。只是眼神透着猥琐,言语下流。她虽然不曾住在妓院,也知道嫖客都长什么样,大抵就是朱厌这一类型。不觉得心中恶寒,有些倒胃。也不睬他,往四周看,周围白骨成堆,或站或躺,或坐或立,各种姿态的都有,有些还身穿华服,项脖上挂着项链玉坠。在离自己不远的柱子上,绑着个人,面孔有些熟悉,在仔细观瞧,不是辰虫又是谁。
那朱厌见玄鸟不理睬自己,猛喝了一口酒,就先自己宽衣解带,欲行男女之事。玄鸟一看这还了得,这恶汉真的是色胆包天,连自己都敢动。便急忙柔声细语道:“这位大哥,你要俺这身子,也不能这样子绑着,给俺口酒喝,奴家从了你便是!”,顺带丢过去个妩媚的眼神,把朱厌的三魂七魄都给勾搭没了。再听那言语的意思,不听则可,一听是心花怒放,手脚直打颤。自打自己住进千红一窟以来,还没有女子如此主动的。他也不想想,这洞中多白骨,来的女子能主动的,估计也是个傻白甜。
朱厌直接把绳子解了,根本不担心玄鸟跑掉。手上取过酒壶,还真就斟了一杯酒给玄鸟喝。这里文章提及,万般事从酒中起,这酒能误事,也能成事。原来这玄鸟也是妖兽化身,本体是只三足乌,但凡喝酒,酒如肠胃,能兑出一口毒火。这毒火比那寻常的柴火不知强上百倍,连那三昧真火都自叹不如。可怜朱厌还觉得玄鸟酒后,脸色酡红。涎着脸,亲嘴过去,迎面就是一团炽热的火球。那火顺着毛发头皮,烧进血肉,点着骨头。我的天,好大火,顷刻间,朱厌便化做一掊白灰。
玄鸟拍拍手,又用脚踩了白灰几下,看来还不解气。回头瞧那辰虫,辰虫早吓傻了,裤子都尿湿了。起初他觉得朱厌是魔头,没曾想,道高千尺,还不及魔高一丈。
“你的那颗龙珠呢?”
“在……在……在……石……椅后面。”辰虫舌头直打颤,说话都结巴了。
“算你识相。”玄鸟找出龙珠,把许多玉器珍珠,宝石项链兜了两大袋子。再用一根绳索绑住辰虫,带出洞外,回头大火把千红一窟点着了,那红艳艳的火光,跟太上老君的八卦炉相似,里面转眼什么都不剩。一切事了,还是回到刑天他们夜宿的溶洞。在门口,看睡着似死尸的天篷。故意推了推天篷,假冒男子的声音:“喂,死猪,还睡呢!”
天蓬抻着懒腰,慢慢睁开眼,再瞧眼前的一张脸,不是辰虫是谁。吓得嘟噜一下,退后好几步。把玄鸟逗得花枝乱颤,直不起腰来。
“你又整我!”天篷这才发觉站在一旁的玄鸟,撇着嘴说。
“谁叫你站岗睡觉,被牛鬼蛇神摸进来都不知道!”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睡了。唉!这不是辰虫吗?不是……他怎么,会被你给活捉了。”
“你去把刑天他们叫醒,你睡觉偷懒的账,我们回头再算。”
天蓬知道事出有因,赶紧把大家摇醒,都聚拢到洞外。玄鸟也不废话,直接取出了龙珠。
“这,这不是幻象龙珠吗!”向来眼里只有刑哥哥的敖应,还是张大了嘴巴。
“想不想要!”玄鸟把珠子递过来。
“嗯……”
“想就对了,给你!”
大家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这玄鸟不是梦想要一颗龙珠吗,怎么这么轻易送人。玄鸟无奈解释说,辰虫已经交代过了,这龙珠唯有龙族血脉的人才能使用,在外人手里,顶多是装饰品,所以只好忍痛割爱。不过她对敖应有个条件,日后敖应必须用三百袋黄金偿还。
敖应没什么意见,他根本不了解三百袋黄金是多少数目,眼前的龙珠可是实实在在的无价之宝。如此说来,这玄鸟还是要少了。然而此刻,刑天他们几个人的嘴,早已经缝不上了。
“现在,宣布个重磅好消息,昨天朱厌想不开,已经自焚死了;留下这辰虫,要杀要剐,大家给个意见!”
“朱厌自焚了!”大家你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搞不清楚状况,木正说话了:“朱厌的确死了,他住的洞昨夜被大火烧坍塌了。”
“你们怀疑什么啊!这人怎么办?”玄鸟用手指树上绑着还在垂头丧气的辰虫。
“下座山的夫储,甚好男色,要不这次,我们也进贡一次。反正鬼打鬼,两不亏。”木正笑着说,只是这主意真的有些损,那么等待辰虫接下来命运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