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贤者一生只写一部著作——至少在我之前是这样的。
它们既是贤者的自传,也是世界的历史。
它们全都又臭又长,充斥着大量的时间地点和人物,可恶,当初我可是在圣大树前花了了整整一年时间才将他们牢记于心。
当然,事实上,我阅读的仅仅只有两位先贤的遗著,一千年的历史。在这千年时光里,飞龙折翼大陆,高墙自双丘升起,而精灵早已没落,巨龙依旧与世无争;这是人类的时代。因此,这两部传记,以及即将开始撰写的下一部,都以人类的活动为主。
然而,打从一开始,我就对这项使命万分抗拒。
“为什么我非得背井离乡,去做这么辛苦并且危险的事情?”我向圣大树中先知先贤们的英灵抗议,“不是还有他、他、他和他吗,他们对于探险可热情嘞,可我一点也不认为这有什么有趣之处,没有!”
圣大树没有回应。
它当然不会回应的。直到多年以后,我才在旅途的漫漫迷雾中体悟到先知先贤对我那深深的厚爱。
现在是解开秘密的时候。
当你能用双眼见到这篇序言时,我的灵魂定已归到圣大树之中。我将逐渐记下我一生的足迹,只是选用的形式与传统相比会有很大的不同。
感谢年轻的皇城禁卫军总司令阁下给了我全新的思路。与他讨论时,他曾如此言道:“‘先知’木鲁创造了属于人类的五百年,‘五王之王’宗渊创造了属于帝国和教会的五百年,而现在,又将会有一位伟人出来引领未来的五百年。”
“这人是谁?”我问。
“你问我,我又去问谁?”阁下笑道,“精灵贤者的使命只是记录历史,只要内容正确,怎么写全是你的自由。如果你觉得现在还没有一个人够得上五百年的分量,就再多找几个,或者多等几年,反正你们精灵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这句话给了我充分的灵感。
枯木心中亦燃烧着熊熊圣火。世界已然成就,并且还将一直生生不息。我注定无法成为其中一部分,因此,我告别了五王城,追寻着历代贤者的足迹,开始周游各地。
不过,我又远比从前的贤者来得幸运,至于为何,就在即将开始的记述中见分晓吧。
(下面这则小故事全是出自总司令阁下之手,也算一偿他少时的梦想)
沉金平原夏日的广大草野一望无际,鲜有人烟。低处长草与西方渐起的丘陵茂林的交界处耸立着一座巨大孤堡,睥睨着一片莽荒。
“再等等,”罗彬按住弟弟臂膊,目光阴狠有如鹰隼,“等它再靠近一点或者侧过身来,现在还不方便动手。”尽管嘴上这么说,罗彬感到自己几乎就要按捺不住射出致命一箭。
“我敢发誓,”身边传来弟弟罗良蚊蚋般的细语,“即使我们再花上十年时间,踏遍沉金平原的每一寸土地,也难再找到这样好一头鹿。”罗彬感到全身四肢火辣辣的痒。他们已经在林边这块巨石后蹲守过整整一个上午,各路蚊虫如赶集般来了又去。如果放在平时,他们的耐心早已消耗殆尽,但是今天……
罗彬稍稍拨开眼前杂草,定睛望向不远处灰绿草甸上踽踽独行的身影。那是一头成年雄性梅花鹿,沐浴在初夏午后金色的阳光下。它四肢修长,体格雄伟,筋肉健实,覆盖着一身柔顺的金毛,几乎有一只水牛大小;最为难得可贵的还是那一对鹿角——兄弟俩出神地望着那副巨大实角——宛若头这对角得卖多少钱。”罗良伸指贴着胸前短刀刃口上下摩挲,幻想着亲手切下那对鹿角时的光景。
“这可不好说。”罗彬舔舔早已晒得干裂的嘴唇,俯首低语,“要是给到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心眼儿比钱袋子还小,那就只能贱卖。但要放到五王城里,那些威风凛凛的贵族老爷,养的大狗比马大,估计也难见到这样漂亮的好角。”他语速加快,呼吸渐促,“找个好场子,只要不让睡吞了去,总能卖个四千方吧,不,应该不止,五千也说不定。”话语喷吐而出,戛然而止。罗彬满头蓬乱黑发覆盖下那对更为漆黑的眼珠死死刺向前方,眦目欲裂。
“五王城只怕太远,路上难免出点什么岔子。”罗良小声说道,眼睛却没有移动分毫,“照我说还是就近处理了吧。”他伸手抹了抹额头,汗水在沟壑纵横的脸上留下了道道盐渍。
“你胆子就是太小,这附近哪里有什么大地方?”哥哥嗤笑道,“还是说要把宝物拱手送到哪个领主的鼻子底下,在一群卫兵的环伺之下……注意,来了。”悄声窃语消失在弓弦的呻吟声中,罗良几乎与他兄长同时扣住了一支羽箭。
雄鹿一面看似悠闲地低头啃食盛夏里肥美多汁的草叶,一双耳朵不住颤抖,捕捉风中传来的讯息。风向很好,原野深处吹来的东风暖暖拂在两兄弟脸上,甚至似乎能够闻到淡淡的鹿臊味。那头雄鹿显然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于长草间信步穿梭,越发靠近了树林。
罗彬右手筋肉抽搐,那张陪伴他走过了无数风风雨雨的东青木猎弓被拉地吱嘎作响,而左手始终端得四平八稳。二十余年的游猎经历,早已将他的射术磨练地百无一失。觑准雄鹿掉头的瞬间,罗彬手指一送,身边也传来一声轻响。
一箭将将自鹿颈边擦了过去,带走了一丛血染的毛发;一箭则精准地没入了梅花鹿前腿根部。
成了!罗彬不禁纵身跃上巨石,大吼出声,他的兄弟则紧紧抱住了兄长的臂膊。山珍海馐,华服美裘,一切似乎都已近在咫尺。
但是中箭的雄鹿似乎并不甘心就此死去,它人立向天,发出摄人心魄的嘶鸣,然后转身逃入了密林之中。
盗猎者兄弟齐声咒骂。“刚出锅的鸭子还能飞走了?”罗良面目狰狞,倏地拔出胸前蛇皮缠绕的短刀。罗彬极目四望,但见风平原野,寂静无人,城堡顶上的大旗兀自在天边猎猎抖动。“它跑不了多远,追。”兄长下达了指示。
血迹十分明显,无论在齐膝的长草中还是森林潮湿的泥土里都是一样,换做任何一个农家的孩子都绝对不可能跟丢,不要说是两个经验丰富的猎人了。罗彬十分确信他精准的一箭贯穿了那头大鹿心脏,鲜血很快便能带领他找到那对昂贵的鹿角……至少在他上到第二个山头前都这么坚信着。
“他妈的,真是邪门!”罗良从一个小时前期便开始喃喃咒骂,罗彬则一声不响警戒着周围。没有静步潜行的必要,鹿血浓重的膻味在人类极不发达的鼻子里闻来都是那么提神醒脑,难以想象已经有多少凶兽围在了那只垂死的雄鹿身边。阳光斜斜地泻在林间空地,昭示着时间流逝。
前方隐隐传来野兽的怒吼。两兄弟立即躬下腰背,举起猎弓虚引前方。两双厚重的皮靴在铺满枯枝碎石的湿泥上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吼声渐近,偷猎者们藏身于一大丛生长茂盛的灌木背后,满心的兴奋与战栗。他们追寻的猎物正静静躺在大树脚下,胸中鲜血流尽,赤色遍地。在一旁另两棵大树中间,则有一头斑斓大虎朝三只野狗展露獠牙。
罗彬不禁看向他的兄弟,却见对方也以相同的目光注视着自己:恐惧,又贪婪。兄弟俩狩猎一生,却从未见过长相如此凶恶的猛虎,四颗犬齿撑破巨口暴露于外好似滴血长刀;也不曾听闻体型这样大的野狗,如同于北地悲苦荒原中席卷奔驰的巨狼。这一日里他们的一切所见所闻似乎都超出了身为猎人的认知,而在危机四伏的森林之中,无知便是死亡。
刹那间罗彬已经拿定了主意。
比猛虎更危险,比野狼更贪婪,这是当人类化身原始猎手时所激发出来的野兽本能。隐蔽的猎手暴起现身,嗖嗖两箭,分别命中了两只野狗的咽喉,一只当场毙命,另一只则在哀嚎声中被虎齿贯穿。“老虎!”趁着野兽未能反应之时,猎人们又是两箭齐出,野狗丢下了同伴的两具尸体仓皇逃窜;猛虎失去了一只耳朵,拖着一条伤腿缓缓退入了山林深处。
周遭陷入死一般的沉寂。猎人们手中犹自握有一支羽箭,“赶紧把鹿角割了,其他别管。”罗彬对兄弟吩咐说,他感到自己的心跳有如马蹄隆隆。“这里血腥味太重,难保又会有什么东西跳出来。”罗良点了点头,跟着他抽刀奔向鹿尸。
当终于能在极近距离下触摸这对大角时,兄弟俩还是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声。割下的第一条鹿角手感十分沉重,眉杈与主杈泾渭分明,分杈向后高高扬起,质地坚硬而又不失细腻,这让罗彬口中的估价又抬高了不少。“宝贝啊,宝贝啊……”罗彬那双粗糙的大手在其上反复摩挲,感到那梦想了一辈子的财富已是唾手可得。
直到他抬起头,对上了骑士的目光。
骑士稳坐在枣红色骏马之上,腰悬长剑,手持硬弓,一头栗色秀发梳理齐整,其下两颗冰蓝瞳孔中映照出两张惊慌失措的脸孔。他的胸膛宽阔,腰背笔挺,上覆半身银饰皮甲,胯下骏马一望可知是只有贵族子弟享有的良种猎马,马鞍袋里悬着两只山鸡。
“偷猎者。”贵族骑士嘴唇翕动,不带感情地吐出的三个字眼却叫两人直感冰冷刺骨。
阳光穿透了层层林叶,将骑士银饰的身躯镶上一层金边,他胸前的黄色家徽也在熠熠生光。飞狮逐鹿,这图案兄弟俩分明还在几天前见过,此时也尚在数十里外的边境古堡上空猎猎作响。
“这里莫非也还……还是伯爵大人的地界?”
罗良害怕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目光自骑士和兄长间不断游移。骑士当然不会回答一个他认为的偷猎者的话,只是在保持必要的俯视的同时,拔出了腰间的十字长剑。
此时此刻,罗氏兄弟的处境全然像极了那些三流英雄故事中的奸佞贼子,面对英勇正义的骑士只能束手就擒,如果他们看过的话。
不同于胆小的兄弟所表现的呆滞,罗彬猛地自地上跃起,迎面一箭朝骑士射去。骑士低首看着插在自己喉头的羽箭尾巴,眼中的不屑与鄙夷还来不及淡去,满脸不敢置信的神色。
“跑啊!快跑!”罗彬在弟弟耳边大吼,抱起那支断角便冲了出去。
身后传来骑士的落马声。自知铸下大错的偷猎者飞也似的朝山林深处跑去。身后迅速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在数次短暂的回头中,罗彬看见众多骑手自林间纷纷现身,他们聚集到落马的骑士身周,于一阵慌乱过后迅速分出几骑朝两人追来。
对于贵族而言,被偷猎者当面射杀绝对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最耻辱的死法,没有号角鲜花,没有美人相伴,悄无声息,一点也不轰轰烈烈,但是对于肇事者的两名普通猎人而言,倒是巴不得此刻能有人一箭贯穿他们的咽喉,简单利落,胜过接受令人发指的残酷拷打。
时不时有箭矢从耳边飞过。罗家兄弟没命价的朝草石茂密的方向奔逃,然而依旧蹄声渐近。蓦地罗良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罗彬看见他兄弟的小腿肚上插着一支羽箭,迅速被追赶上前的马蹄所淹没。
没有时间去想及兄弟,“难道我马上也要死了?难道我就要迎接那样悲惨地命运?”罗彬心中完全已由恐惧所支配,乃至意识不到已经向高处奔出了多远,也没发现自己踏入了一片乱草荆棘之中,周围乔木渐渐稀疏。突然他勾到了一块凸起的山石,瞬间失去了重心。他踉踉跄跄,最终倒在一片细密的藤蔓中。
此时最先的骑手距离偷猎者只有咫尺之遥,但在一片惊呼声里,罗彬只觉身下一空,随即落进了谷底的滔滔流水。
等到罗彬再次醒转,已是星辰初露,天地笼罩于落日的余晖中。河流在这里转了个大弯,抛下无数泥沙,以及失魂落魄的猎手。罗彬湿淋淋从水中爬起,刀弓尽失,双臂却还紧紧环抱着珍宝。他还记得他的兄弟在身后倒下,绝望无助地瞧向自己的样子,但是不要紧,他的宝贝还在。只要能安然度过这个夜晚,明天起一直向东走,然后沿着山林边界找到西境大道,未来的光景是不会改变的。
借着天边最后的亮光,罗彬游目四顾,只觉正置身一座苍莽的古老森林。这里古树参天而起,遮星蔽月;青藤粗如腰臂,交缠巨木。土地上厚厚积着一层黑泥,散发出浓烈的恶臭,石缝下闪烁着野兔的幽幽碧眼,深林中时闻夜枭凄鸣。这地方可真古怪,猎人心想。
他看见远处的岩山下有一个洞窟,应该可以作为一夜的藏身之所。
天完全黑了。森林中的夜晚当真是伸手不见五指。罗彬小心翼翼地穿行在一颗颗巨木间,耳目闭塞,只能在心中向圣灵默默祈祷。行走于犯罪边缘的猎人从不祷告,因为圣灵的福音距其如此遥远,只当他们到大城中补给交易时才在路边偶闻圣灵教会牧师的布道,因此罗彬也只能念诵几段最最广为传颂的词句。一路上他不时地绊倒在粗壮的树根下,被尖如矛刺的枝杈柳藤划得遍体鳞伤,所以直到他踏上坚硬的岩石才惊觉已身处岩洞之中了。
当罗彬确认洞穴中没有潜藏危险之后,他怀抱沉甸甸的宝物于洞口轰然倒下,痛哭流涕。早间的经历,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太多太多。罗彬用手感受着怀中鹿角的细密纹理,另一只手却得拭去那不断涌出的咸涩泪水,粗糙的五指轻轻抚过风干褶皱的脸庞。连日的疲惫如潮涌上心头,精疲力竭的猎人很快昏睡了过去。
睡梦间,中途,好像感受到冥冥中某物的召唤,罗彬睁开了眼睛。
好像身处广大黑暗之中,听不到生物的嘶吼鸣叫,也听不到林木在沙沙响动,这里直如冥界般寂静、压抑,就像牧师们宣扬的那样,只有亿万幽鬼掠过身边的滚滚回响。
猛抬头,罗彬看见了一双亘古幽深的大眼,燃烧着赤金火焰,自上方注视着自己。一定是错觉,又或是梦幻,因为一瞬间它们又消失不见。大概是太累了吧,罗彬忽然眼前一黑,陷入到永恒的睡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