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韬到现在还记得他们两个的见面。
“哎,你长得挺帅啊。”
“没有没有,就是普通好看。”
“那我呢?”
“你,你也是普通好看啊。”
“……”被“普通好看”定义了的黄云韬。
他当时大概脑子也不好使了,就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这位自称为滞销书作家的网络写手,居奇远。
他回来了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了解这位室友的一切活动痕迹。居奇远,明明白白的一个宅男。就是吧,这个宅男除了一堆的手办以外,还有一架钢琴和小提琴。
居奇远的生物钟和黄云韬的完全颠倒,他更喜欢白天睡觉,晚上码字。偶尔难得能看到他大白天的不睡觉,那一般都是有事儿找他或者家里没吃的了,不得不出门。要不然,作为一个写手和宅男,居奇远可以一辈子都不出门。
居奇远另一个十分奇特的地方在于,他虽然长了一张温润如玉的脸,但是做事却是十分的果断。当然了,这件事要从他搬家的那天开始说起。
居奇远搬过来,是因为前一家的房东太太卖了房子,着急去美国跟女儿儿子一起生活,当时就让居奇远搬家。居奇远当时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喜欢的地方,于是在大街上转悠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夜场在招聘钢琴师,于是就兴冲冲的去了。
去了后,老板当时看了他的颜值,二话不说就让他上班。
而当天晚上,黄云韬也去了那家夜场。
当时,和他一起的人,就注意到了新来的琴师。没办法,长得实在是好看。尤其是那纷飞的手指和细碎的棕色头发,还有那双灿若银河的双眸。
当时和黄云韬一起去的,是个久经商场的女子,长得十分的祸国殃民,看了居奇远的第三眼,就再也没将视线转开。
她倒也是坚定,居奇远弹完,立马就跑去问了联系方式。
居奇远却一只手将她牢牢的拦在了一米之外,拒绝的意味十足。可惜,这妹子被迷了眼,三魂掉了七魄,天天来捧场,天天来痴痴地等。
居奇远也是块顽石,压根就不理。黄云韬看不下去了,有一天就拦住了他,准备为自己的小伙伴讨回公道。
但是没想到,从未遇到败绩的黄云韬从此尝到了滑铁卢的滋味。
看着呆萌的居奇远,脱了衬衫,居然完爆他这个在北美打架从未输过的人,简直是奇耻大辱。黄云韬不服,问居奇远如何才能不再在这里弹琴,居奇远顺便说了自己的窘境,被房东赶了出来,还没地方可以去。
黄云韬大概是看着他顺眼了一点,觉得这人也算是个要不去他家看看。
但是有前提,必须要交房租。
居奇远答应了,就那一天,居奇远搬了家,成了黄云韬的室友。
说是室友,其实两个人基本上就碰不到几面。居奇远基本上都是暗夜行者,和黄云韬这个昼出夜伏的正常人类有着很大的区别。
黄云韬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当时的自己,说不定是被酒精麻痹了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