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集市比以往更加热闹,到了夜里风沙渐熄,行人也出来了,妇女们头顶着瓦罐手牵着孩子前往水井处补给水源。
男人们则在市场上贩卖着东西,一些外国人坐在遮阳棚下喝着水镇的酒,只有他们敢在这个国家喝酒,因为此地人信仰的宗教劝人少饮酒,每逢节日还禁酒,战争颠覆了一切,带来了死亡,也带来了生机,本地不少人都开始饮酒,酒后可以忘记战火可能随时波及到他们。
临近傍晚,绿洲的马市来了一位客人还牵着四匹马,店里的伙计平日里总与马打交道,一眼就能看出马的好坏,更能分辨出,哪些是自己卖出去的马,而面前这个年轻的华夏男人牵着的四匹马就是三天前刚刚卖出去的马。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一是主人不需要这些马了,托付这个华夏人到他这儿出售马匹。而那四个西方人的同行伙伴还在这里,他们不可能一走了之,而在沙漠中赶路不可能没有代步工具,他们很可能出事了。二是华夏人现在是这四匹马的主人。那四个西方人就绝对出事了。
伙计不敢怠慢立刻招呼左流年坐在一旁的棚子里,也不谈生意,端上来一杯茶,说了句稍等就跑到后面的屋子里去了。
“老板,不好了。”
马市的老板正在向客户推销那马匹,好不容易要说定了交易,就被自己家的伙计的喊叫声打乱。
老板达力提就当没听到,与客人交接完事给了他领马凭证后,才转过头看着身后身材单薄的伙计,严声呵斥道:“还记得我收你当伙计的时候是怎么告诉你的吗?”
小伙计认错低着头“遇事要冷静,风暴来了有马背挡着。”
“出什么事了?”
“三天前卖给军火商的那四匹马又被人牵回来卖了。”
达力提长着嘴,瞪大着眼睛,真的是出大事了。
“他不知道这还少一杯茶吗?”余飞站在桌子上,伸着脖子嗅着那杯茶。
左流年喝了一口,吧唧了一下嘴,就将茶杯放在桌子上,“那伙计只认得人,可不认得你。”
余飞夸夸其谈,“那是他不知道我的厉害,我一爪子下去保准能戳瞎他的双眼。”低头嗅了一口茶的味道,“红茶啊?”
“全世界的阿拉伯人都爱喝红茶,他们也不例外。”
余飞不解“红茶就那么好喝?”
左流年摇摇头,“并非如此,是因为星条旗的缘故。阿拉伯人统治的很多国家曾经被不列颠尼亚殖民过,不列颠尼亚殖民者喜欢红茶。所以让这些殖民属国上贡的东西除了鸦片跟黄金,还有红茶,要是没有红茶就去种,去邻国买。也是从那以后他们开始喜欢上了喝殖民者的红茶”
他拿起杯子将红茶倒在地上,里面的茶叶碎屑居多,良莠不齐,“这一个小马市的红茶能有什么好喝。”
余飞问道:“那你来这干什么?你就那么缺钱?这次行动学院应该给了不少经费吧。”余飞实在想不通,这位铁手大佬看起来不太一样,他见过的四境以上的超凡者都是不低头捡那些被自己杀了的小角色财务的,左流年就没这觉悟,死人钱包都搜出来,连人家的马都不放过,他算是遇到对手了,打不过的那种。
左流年耸了耸肩,“饭也吃完了,酒了也喝过了,当然是来打探消息的。”
余飞刚要说跟谁打探,他立刻就闭嘴了,跑到左流年旁边乖乖站好,因为他听见了脚步声,而且人数不少。
有二十多人鱼贯进了后院,包括那个报信的伙计以及老板达力提,剩下一水的是西方人面孔,带着墨镜穿着皮衣,仿佛德州的骑士,为首一人盯着绑在一遍的四匹马看了半天,才打量起左流年。
这副装扮让余飞想起了温家兄弟,他们当时来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难不成那两个兄弟长大后也是军火贩子?这可说不准,不过以他们两个的皮劲,跟他们父亲巴尼温彻斯特在加州的影响,黑帮打手这职业他们兄弟俩是没跑的了。
为首一强壮男人走了出来坐在左流年对面的凳子上,转头对马市老板说道:“达力提先生,这院子先借我一用,你可以带着你的伙计走了,我会遵守约定的。”
听到男人的承诺达力提面露喜色,丝毫不觉得男人反客为主赶他们,“那就好,你们忙。”随后带着腿发软的小伙计离开了,嘴里还叨叨着,“这里是沙漠,沙漠是吞噬生命的地方。”
男人从腿部绑腿中抽出匕首,咣的一下扎在桌面上,“我叫亚当斯,说吧,这四匹马你从哪牵来的?”
又插匕首?余飞记得小摊里那个皮夹克男也是这动作,然后脑袋就搬家了,这是种族自带的fg?
惹不起惹不起,余飞站在桌子的角落里,准备随时开溜。
“我带来的不仅是马,还有这个。”左流年掏出那把金闪闪的手枪,拍在桌面上。
亚当斯眼睛一瞪,“金手枪怎么会在你这里?你杀了他们?”这话刚落,那些手下立刻掏出枪支对准了他们,周围黑漆漆的枪眼让人生畏。
亚当斯威胁道:“一声令下我的手下就会把你打成筛子,所以快告诉我,你这个黄皮猴子在为谁卖命?”那些大汉跟着嬉笑了起来,“对,婊子养的,快说,不然我的子弹第一个会打爆你的菊花。”
“他的屁股留给你,那只鸟给我,我要尝尝这鸟的味道。”
余飞:“尼玛!”一会开起火来,他会立刻躲在这个亚当斯身后,筛子要一对的才好。
“他们死的时候跟你们一样,一样举着枪对着我。”
左流年面无表情的威胁着他,这让人看起来很不真实,这小子脑袋是有坑吧?枪多的都快怼到他的后脑勺了,这个亚裔人怎么会口出这种狂言?身后那些手下就是这么想的。
有人问道,“老大,要干掉他吗?”
亚当斯没有说话,发而是掏出手枪啪的开了一枪,枪口对着那多嘴手下的脚前,子弹打在地面的石头上弹出一串火花,周围人吓得立刻闭嘴,不敢插话。
亚当斯刚刚也因左流年的话而费解,他单枪匹马怎么会说这种惹人发怒的狂言?依仗的是什么?难不成外面埋伏了他的帮手?但是外面的手下并没有发出预警,也没有枪声。那是什么呢?他再次打量着眼前,这比寻常猎鹰大一圈的灰鹰吗?看着是大,要杀人顶多杀一个,他有这么多弟兄,而且这灰鹰看起来有点怕生,一直往桌边躲,弯着双腿蓄力待发,一副有点动静它立刻就撒丫子跑路的怂样,这表情到挺像他的一个贪生怕死的手下,也是跟了他最久的那个。
再往下看,他就看到了这个黑发黑眼年轻人所依仗的东西了,只见那年轻人的义肢手指在做面上轻轻敲击了两下,他插在桌子上的精钢匕首立刻化成了铁沫!
这才是年轻人所依仗的东西,亚当斯身为军火贩子走南闯北跑遍了近五年的战乱地区,见到了不少怪事,其中就包括一些特殊的人,具有这种超乎科学的能力,雇佣于军队,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这并不是那些吉普赛人的吓小孩唬女人的巫术,而是真正存在的就像美利坚漫画中的那些超级英雄所拥有的能力。
他曾经亲眼看见一个男孩与战区的苍蝇对话,一群吃腐肉的苍蝇引着男孩,像引着他们的王,找到了隐藏的阵地,而男孩身后是一支军队。
在战区一些秘密不再选择遮掩,枪与子弹会逼迫他们讲出秘密;而和平都市恰恰相反人与人都以谎言交谈,金钱会驱使人类用谎言掩盖真相。
那个只能躲在街头巷尾的垃圾桶旁的男孩在战区摇身一变,成了军队的座上宾客。
这种融化钢铁的能力就注定枪支对年轻人无效,说不定在这个亚裔眼中,他们脂肪与碳的身体比这钢铁还脆弱。
亚当斯率先开口问道,“你想要什么?”他想过自己一万种死法,老死、病死,被国际刑警抓住蹲大牢得霍乱而死、更多的是被子弹打成马蜂窝,但从没想过不知不觉中被碾成粉末而死。
所以他怕了,这种用子弹无法解决的事情,不在他的掌控中。
“先把这红茶换一换。”左流年注意到那只屁股已经一半悬空要飞走的灰鸟了,又加了一句“记住,要两杯。”
亚当斯一脸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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