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天从来就怕冷,冬天的到来他得了重感冒生病了,打针吃药大约五六天,感冒才算好。病好了他才放松下来,知道凌天不会把自己当做生病的动物吃掉。
这几天的雪越来越大,大概就没有停过,苗凤花告诉郑小天去镇上的路被大雪封住了。交通断了,水村都没有人来,几乎与外界隔绝了,只能等到夏天雪开始融化,才能开始和其他地方联系。
郑小天脑海里对冬天的印象一点都没有,他只是偶尔记得水村里的冬天是所有季节中最难熬的,食物格外珍贵又是稀有物,蔬菜一年连两次能吃到都难 。
现在,郑小天从难熬的日子里意识逐渐清晰,雪估计下了七八天,才发现家里的网和电都不能用。有天郑小天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发现灯全灭了,苗凤花好像早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显得特别淡定。:“没电了” 。
郑小天说:“电断了,记得你说十二月份才掐电吗?”
今年雪最大。苗凤花道:“估计所有的电和网全会被雪压断,也想不出办法修理,你把蜡烛拿出来了吧,将就着用……”
郑小天记得隆冬时节听苗凤花说过,水村子里几乎全是断电断网,但现在的样子和苗凤花说的比起来简直是糟糕多了,今年下的第一场雪,就发现电和网就全断了,幸亏郑小天把装了三节小电池的小电灯摆放在客厅照亮,现在正是白天,看见窗外雪一直在下,屋内比屋外比起来要漆黑一些。
屋内火盆被郑小天用碳烧的滚烫鲜红,和苗凤花在火炕上烤火边讨论中午吃什么。凌天躺在旁边摇摇椅上,吃着香蕉便眯着眼睛休息。冬天大家都不想动弹,天冷的穿个大毛裤都觉得瑟瑟发抖,也没有太多活要干,也懒得出门。天天在家待着有食物就足够了。
“吃牛肉呢,还是吃点什么”。苗凤花想着中午要吃什么:“我还没吃过你做的菜呢,相信一定好吃”。
郑小天思考了一会,那好吧,就做个辣椒炒肉,凌天呢?”
凌天说:“随便好了,我什么都吃不挑食。”
郑小天:“那你们稍等一会先玩着,我现在去做饭”。
苗凤花:“我陪你吧,待着也没意思,我也不怕冷。”
郑小天点了点头全是默认了,便跟着郑小天进入厨房。下雪开始,郑小天就管做饭。其他的活都留凌天和苗凤花了。他俩也表示同意。家里的动物需要喂食就交给凌天了。苗凤花则是郑小天的帮手,给他打下手,郑小天不能碰水,所以碰水的活全交给苗凤花。
没生病之前郑小天觉得自己碰点水没啥事也不在乎小事而已,但是摊上生病这事,凌天一个劲叨叨不听,嘴皮子都快磨露了,于是也开始注意起来。决定尽量避免触碰冰冷的东西,为了不再让自己生病,不是怕生病,而是怕凌天的墨迹,听的耳朵都快长出茧子了。害怕的要命。
郑小天把切成薄片的腊肉,和青绿色的辣椒一起放入锅中爆炒,腊肉经过浓烈的火翻炒着,肉卷了起来,肥肉呈现晶莹剔透的状态,吃起来一点都不腻,又有嚼劲。他们之前把辣椒买好了,放在冰箱里冻着。想吃的出来就拿出来被水泡着,好解冻。就是没有刚买的时候入味新鲜好吃,在这个物质极度稀有的冬天里,也知足了,没有啥抱怨的了。
郑小天指使苗凤花去地窖拿了白白的两个大白菜过来,做了满满一锅猪肉炖粉条,隔了好远就能闻到菜的香味灌溉了整个房间,在一旁的苗凤花看着锅里的菜眼珠子都要落到锅里去了,我和凌天看着他那幅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郑小天把做好的饭端到了烧着滚烫火盆的房间里,为了不浪费碳,我们这一家人都待着了热乎的有炕头的屋子里,大家盘着腿坐在炕头上,边吃边聊天。
腊肉吃起来满嘴的香味,大冬天吃着猪肉炖粉条热乎的也很幸福。冬天所有人的胃口都好很多,连饭量少的郑小天都比平常吃了两三碗饭。
苗凤花吸溜着那两三跟粉条,发出呲溜的声,狼吞虎咽的把一晚雪白的米饭两三口就下肚,肚量大的都惊人,我和凌天都看呆了,一双黝黑的大眼睛幸福的都眯了起来,他的旁边是凌天,耳边响起肉被牙齿咯吱咯吱嚼碎的声,那个膈应,郑小天都已经听习惯了,抿嘴一笑不说表示接受,无所谓了。听着听着就发现一个有点新的领悟……就是觉得自己的骨头都比猪骨头软乎,软绵绵的。像棉花一样。
三个人吃完饭,收拾完桌子,到了幸福的午休时间,凌天有脚臭,苗凤花不敢和她挤在张床,整天凶巴巴的,便听话的去旁边的房间。凌天则晾出她那引以为傲漂亮洁白的九条尾巴,动作很自然的将躺在旁边偏瘦的郑小天卷了起来,像个毛毛虫一样裹了起来。
九条尾巴毛茸茸还渗透着温柔很暖和,郑小天感觉躺在一张棉花床上被裹的舒服不得了,不想起来,抱住一条在晃悠的橙色尾巴,用自己那双大脸颊蹭了蹭,没过多久,便睡着了,实在是太暖和,温度适宜,不困都能睡着。一睡就是一天,也够能睡的。一般醒来时,都是下午五六点左右。
睁了睁眼睛,艰难的伸个懒腰,看了看表,正好六点整,便赶忙穿衣去简单的洗漱脑子也清醒了不困了,知道又到晚饭的时候。
这种吃了拉,拉了睡,睡了再吃,吃完拉的生活也不赖,自由自在,吃完这顿吃下顿。冬天在一年之内也就维持两三个月,等来年开春的时候就不能这样了,闲不了咯,又有农活要干,一阵通忙。当然还想看电视,玩电脑,玩手机,就因为停电,电视不能看了,电脑不能玩了,寻思着玩会手机,一看电量就剩百分之一,我的天也不能玩了,一下子好无聊,才发现家里空空如也,娱乐生活也落空了。感觉好像回到了最初的原始生活。
三个人吃完晚饭,都觉得无聊,于是苗凤花提出意见想要找点乐子。
闻到带有香味的葵花籽便知道是郑小天炒出来的,便说道:“什么有趣的乐子。”
苗凤花:“我们三个人比赛讲鬼故事吧,看看谁讲的鬼故事最吓人。”
郑小天听到,手一顿迟慢了动作:“就你还讲鬼故事?”
苗凤花:“好不好嘛,快来快来,这个多有趣”。
郑小天思考了片刻,觉得也可以试试,本来也无聊,于是问旁边坐着的凌天:“凌天,要不你也加入啊。”
本来郑小天以为凌天不会对这种无聊的活动会感兴趣,哪知道凌天居然同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把旁边的椅子搬到两人身边,在跟前坐了下来。
“那从你开始吧。”苗凤花对郑小天道。
郑小天说道:“行,那就从我开始。”他说了个曾经在公司遇到的故事。
就是郑小天曾经在公司上班的故事,每天几乎加班到凌晨十一二点钟,刚开始去厕所时没发现什么异常现象,直到后来每次去都发现有一间厕所门无缘无故被锁上了,前一两次都没往心里去,没仔细在意过,直到某一天他在上厕所时,旁边就是被锁住的厕所门,手里把玩着的手机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当郑小天低头想要捡起手机的时候,却发旁边被锁住的厕所里,抬头一看居然有一双女人的脚站在他的对面,如果是普通的脚也不会露出惊慌的表情,可问题就是那双脚上穿着红色的高跟鞋,脚的皮肤几乎没有血色,甚至能看到肌肤上青紫色的血管。
郑小天是男人所以理所当然进的是男厕所,男厕所里,怎么会有一双女人的脚?当时郑小天脑海里冒出一个问号觉得很不对劲,随后想打算转身起身离开,却隐约听到了哒哒哒哒的声音,便没多想,还没等迈开脚步就眼睁睁的看着地面上缝隙中看着那双红色高跟鞋瞬间的速度就从旁边的厕所里转移到自己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