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凌天说道:“以后不许让任何人触摸你身体。”
郑小天无奈的点了点头。
接下凌天便领着郑小天从深林深处走了出来,又回到大家野餐的地方,此时郑小天发现原来他并没有走远,而是离野餐的地方只有一米之远。
“你可终于回来的,等你好长时间也不见你回来,可把我们担心坏了。”苗风花看见凌天终于找到郑小天并且很安全的把他带了回来,心里才彻底放松下来,还以为他遇到了那条凶猛的大黑龙成为他的下酒菜,要命上黄泉了吓得苗风花魂就都没了,各种恐怖幻想在他脑海中环绕,最惊悚的就是凌天连郑小天的尸骨都没找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放心吧,不用担心我。”郑小天说道:“他挺友善的,没有做出伤害我的事。”
“那他对你很好喽?”苗风花挑了挑眉毛说道:“没伤害你那蔫不悄的把你带走干嘛,还故意躲开我们的视线,是想做间谍谋杀你吗?”幸好你现在安然无恙的回来了,真是虚惊一场,刚才把我吓的出了一身的冷汗,衣服淋湿了。
郑小天有些无奈的说道:“他要是真想要我的命,我现在还能好好地站在这里跟你说话吗,估计再被他吞到肚子里了。”虽然那条凶猛的龙受了残酷的刑罚,但是人类还是和他无法抗衡的,在他面前如同一只小蚂蚁随时都会被他屠杀掉。
苗风花撅了撅嘴没有开口说话,显然很不相信郑小天说的话,如果他条黑龙真的那么友善,那为什么偷偷摸摸把郑小天带走,怕我们发现他?
不知不觉中原本阳光明媚的一天已经变成了漆黑黑的夜晚,而郑小天还不知道自己离开野餐地有多长时间了。
看见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郑小天他们便准备下山了,而今天的野外活动也将到此结束,只是在下山的时候,郑小天不由自主的回下头望了望深林深处,隐隐约约感觉到那个陌生男人好似没有离开那里,而是像个老爷爷一样,望着他们离开。
郑小天的右手被凌天的口水清理干净后,疼痛感减轻不少,只是那个男人粗糙的手指在他的手掌上描写的那个汉字深深的存在了他的脑海中,令他难忘的汉字。
“走。”离开的意思吗,那是去哪里呢,是他带我去别的地方吗,还是其他的含义,他这么仓促的逃出来还要承受被判关抓住的风险跑来这里寻找他就是为了告诉他让他离开吗?
郑小天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于是索性不想了选择放弃了,摇了摇头长声叹了一口气。
苗风花,:“你为什么总唉声叹气的呢?”
郑小天回避这个问题询问道:“明天吃蚕蛹吧?”
苗风花疑问道:“为什么突然说要吃蚕蛹呢?”
郑小天:“因为我看一眼你做的风筝就感觉它和蚕蛹颇为相似,有一股蚕蛹味。”
苗风花撇了撇嘴,面露无奈的表情。哼,不管这个风筝外形有多难看,它还不是一样可以在天空中飞得很高很高。
自从那次户外野餐之后,郑小天原本还以为那条黑龙会回来找他告诉自己一些什么事情,可是等了一段时间也没有再看见他的踪影,也没有打听到他的任何信息,只是凌天偶然间顺口向他提了一句,告诉他那条黑龙已经离开了这个村庄,也没有嗅到有关他的任何气息。
郑小天却陷入那个男人为什么在他手上留下一个对于他说如同深刻的烙印字,一直疑惑中,可是再思考多很种可能,那个男人也没有出现再告诉他答案。
正到了旺盛的春季,院子里种的葡萄树已经开满了绿叶,果树上还结满了没有熟透的绿色小葡萄,翠绿的葡萄藤向整个树架无线蔓延深长,挡住了暖洋洋的阳光,倒是投射出暗黑色的阴影,刚好可以成了人们需要乘凉的地方。
到了四月中旬左右就是苗凤花的生日。旺盛的季节最适合吃香甜肥美的大理鱼,于是郑小天为了给苗凤花过一个丰富的生日宴会,一大早就起来开着他的小货车去镇上买了一条肉多又大的理花鱼,还买了一些平常很少做的复杂菜品需要的蔬菜,准备给苗凤花过一个让他这次最难忘的生日宴。
这次郑小天打算给苗风花做一个特大好的蛋糕,好好犒劳他,于是决定给他做一个榴莲千层,因为他知道凌天和苗风花之前就怎么没有吃过热带雨林地区上生产的水果,所以顺口那么问了他们一句想不想吃榴莲,苗风花露出一副特别严肃的表情向他表示自己不想吃榴莲,郑小天询问他:“为什么?”
“因为榴莲都很贵,又需要你一次大破费了。”苗风花露出一副悲伤的神情,伤感的说道:“我比较穷,不想你再为我花那么多的钱。”
郑小天听闻之后感觉心里一阵酸楚,不忍心看到他家大儿子受委屈,于是去水果店买了一个特大号的榴莲回来,把榴莲皮剥个精光,剩下鲜美的果肉,整个房间都被这榴莲散发出来的独特香气充斥着,随后切了一小块递给旁边观看的凌天。
凌天接过榴莲直接塞进嘴里,皱了皱眉头,苗风花也屁颠屁颠过来向郑小天要了一块,一口咽肚,几乎都没看他怎么嚼过,吃完之后整个脸都扭曲成一团,露出十分复杂的表情,比凌天的表情还要精彩,也不知道他们是被榴莲的美味惊到了,还是觉得榴莲十分难吃。
郑小天坐在旁边赶紧凑上前追问道:“你们觉得这个榴莲好不好吃,合不合你们的胃口?”毕竟有一部分是不喜欢榴莲的味道的,闻一下瞬间就没有胃口了,所以他们也不喜欢吃榴莲的,而且郑小天之前上班的时候也看到过有特别喜欢吃榴莲的人,那是他的同事几乎每天都会买一个小块的榴莲吃,一天不吃都会想念。最终郑小天做出一个总结喜欢吃榴莲的人不会嫌弃它的缺点会把它全吃掉,不喜欢吃榴莲的人连看都不会看它一眼。
“这么大的榴莲一定会贵吧。”苗风花小声的问道。
郑小天说道:“嗯,是有点小贵,一斤五百多。”
苗风花一听脸上瞬间变了一副喜气洋洋的表情,高兴的说道:“榴莲太好吃了,是我吃吃过最好吃的食物,我很喜欢吃,再给我切一块,我还要吃。”榴莲原本是有臭味的但是它的整个形态到处都被人民币散发出来的香气熏陶着它的果肉使它变得香喷喷的更美味。
郑小天一脸无奈,明明就不喜欢吃干嘛要勉强自己说好吃呢,他也可以换个水果制作千层蛋糕的,想想用芒果做蛋糕味道一定会比榴莲蛋糕更好吃。
而苗风花和凌天听到榴莲这惊人的价格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天文数字,都纷纷表示这个榴莲简直是太好吃了,会把这个大榴莲都吃完的,啃地连瓠都不剩,弄得郑小天真是想哭又想笑,一脸无奈。
去年秋天去镇上买的六只公鸡六只母鸡养在家里将近有一年的时间了,现在反而多出四个,这还是吃掉了几个公鸡剩下来的公鸡,而母鸡留着下蛋还有孵出小鸡,而郑小天看着家里精心制作的熟菜菜单,划掉了带有炖鸡肉的热菜,今年光炖鸡就吃了不下三次,再吃鸡肉会吃腻的,而是选择做一个油炸鸡翅,还有苗风花最喜欢吃的麻辣鸡翅,干煸四季豆,辣炒鱿鱼,还有挑选了一些凌天爱吃的菜,鱼香肉丝,锅包肉等之类的热菜,争取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让他们吃的饱为止,不过估计是凌天是不饱了,他一个大胃王,不管做多少食物都会吃的连油喳。一点也不愁做很多的菜会剩下。
郑小天打开冰箱看了里面没剩多少青菜便打算给凌天打一个电话告诉他回来的时候摘一袋子蔬菜拿回来,刚掏出机按号时耳边却传来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叮叮叮响个不停,好像有人把车停在院子门口。
果然不出所料,郑小天正纳闷呢是谁来他家了,却听到院子门口传来敲门声,郑小天一刻都没有犹豫转身推开房门走到院子里,看见院子门外九头凤对自己笑嘻嘻的招了招手,对郑小天打了一个礼貌的招呼。
“哈喽,朋友我来看你了。”九头凤热情的说道。她刚完招呼,她脖子上带着拥有八个人脑袋的项链,便陆续的向郑小天都打了一遍招呼。
“哈喽啊,你来看我我很欢迎。”说完他拍了拍几声手掌,热情的鼓起手掌凝视着九头凤。便注意到了她身后竟然还站着一个体型高大偏瘦形的男人穿着一身黑服,带着一顶鸭舌帽,嘴上带上一个蓝色口罩,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个黑色的眼眸:“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凌天在家吗?”九头凤问道。
“哦,他去菜地了。”郑小天说道:“现在他回不来,需要等一会才能见到他。”九头凤给他的印象还算挺不错的,于是停顿了一下便说道:“你需要进屋里等他回来吗。”
“好的。”九头凤一听到郑小天邀请他进屋激动地一直点着头,然后用手指指了指了身后的那个男人,说道:“他叫吴昊,他来这里也是来凌天的。”
郑小天听到吴昊这个名字瞬间秒懂这个名字的由来,记得在山海经里曾记载过有一种神鸟,它的全名叫大帝元圣,据说在它出生五岁的时候,就长满了靓丽的多彩斑斓的羽毛,那那时候它就掌管世间所有的鸟类动物,不管它在任何地方居住无论是深林树木中还是碧绿的草丛生中都会留下鲜艳的纹路,还是个很具有浪漫主义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