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改革的过程中,利益的瓜分争夺异常激烈。在重大利益的瓜分争夺基本完成后,剩余利益整合与重组过程中,斗争愈演愈烈。
把务虚的人踢出去,踢出去一个算一个,不必那么多人来分羹!
当初同梦会新会长三大候选人,王珂做了同梦会的新老大,张劲飞和宁冬败下阵来。但是张劲飞和宁冬,现在有了天壤之别。只因为,张劲飞是务实的人。
张劲飞是同梦会三大论坛,政治论坛、军事论坛和经济论坛中的经济论坛的坛主,是财经学院的客座教授,是电视台财经频道的座上客,他创立的“同盟投资策划事务所”在整个明岛赫赫有名,他主持的大财团“同盟基金”在金港上市,非常稳健,在资本市场上大有作为。
对于张劲飞这样的人,王珂是扳不倒的,拉拢还怕拉拢不到。站在同梦会旗下的十个大商团,最大的一个是“同方商团”,这个“同方商团”,原来一贯由老会长刘通担任代表团团长,到处去寻求合作,寻求投资,寻求融资。半年前“同方商团”到大陆珠州和长州考察,寻求融资,寻求投资,寻求合作,王珂由一贯的代表团副团长自命为团长,让张劲飞屈身其下依然做副团长,回来之后,张劲飞不是那么开心,王珂就害怕了。
在整个同梦会,组织部出身的王珂,影响力也许超过张劲飞很多,但是在“同方商团”,王珂的影响力还远远没有张劲飞那么大,张劲飞显得不是很开心,王珂就害怕了,回来之后,王珂就不再过问“同方商团”的事情了,转而花费主要精力联络站到同梦会旗下的其它站,同梦会产业管理部,认为它们是同梦会的集体企业,希望把它们登记在册,但是王百川、刘小雅、宁冬等人,则希望它们远离产业管理部,给自己一点自留地。刘小雅和宁冬,仍然在同梦会担任着中层干部,武飞扬是失踪了,梁雨琴和蔡碧芬都不方便出面,能出面只有王百川和于凤芸,主要是王百川。
这两个企业的确有争议。是私人投资的私营企业,还是同梦会集体性质的企业,的确存在争议。要怪只怪当初七个人一方面是资金的确比较紧张,另外一方面是胆识的确不够,所以当初以同梦会宣传部开会讨论的形式,在宣传部的下属职员中进行了集资号召活动。这些集资号召活动和后来的集资过程,都被写进了原同梦会原宣传部的例会纪要里,明显表明这两个企业是同梦会部分会员参与集资的同梦会集体企业。
这天,宁冬召集了除了武飞扬以外的六个人,刘小雅、王百川、梁雨琴、于凤芸、蔡碧芬以及他自己,郑重地劝诫王百川不要过于冲动,不要再和产业管理部部长林琮引发冲突,那样只有更不利。
宁冬沉重地指出:“是私人创建的私营企业还是会员创建的集体企业,这类争端,绝不是仅仅发生在“同创电子工程公司”和“同报”网站这两个企业。”
他的话让大家清晰地意识到到,在大改革的过程中,利益的瓜分争夺,以及在重大利益的瓜分争夺基本完成后,剩余利益的整合与重组,斗争竟然是如此激烈。
“转千弯,转千滩,亦未平复此中争夺……”于凤芸冷冷的想道。
听了宁冬的话,王百川的思维也变得清晰了,但他依然愤愤不平地说:“不是同梦会这个大商会的组织本身,而是原来宣传部的那些记了一些小股份的职员,不但是那些集了资的职员,而且包括那些没有集资的职员,不但是原来宣传部的职员,而且是整个同梦会的相关想插手的人,都希望分一杯羹,希望制造舆论,把同创电子工程公司和同报网站,变成同梦会的集体企业。”
王百川说对了,在同梦会由一个务虚的政党转变成务实的商会的时候,同梦会那些希望插手经营管理这两个企业的人,只有把“同创电子工程公司”和“同报”网站定性为是由同梦会筹建的、是由同梦会宣传部具体创立的会员集体企业,他们才有资格获得这两个企业的接管权。问题的关键不是谁控股的多与少,而是企业性质,而是主权归个人还是归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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