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好不容易得到的扁鹊书里面的珍贵资料放进玉佩里,看着玉佩的一角闪现出来一点微弱的光芒,然后将随身从那雁荡山山谷里得到的书籍放进去,别说光芒,就连个影子都没有。方腊欲哭无泪,“吃书有这么吃的么?就连扁鹊书都仅仅是让这家伙稍微满意一点,那要什么样的书才能让这家伙彻底满意?要知道扁鹊书肯定是天书啊!在这个世界上天书是可遇不可求的,让老子上哪里去找比这个更佳好的书?”
看着这个号称收藏天下最珍贵的书籍的玉佩,方腊再一次有一头撞死的冲动。把扁鹊书放进去闪光的那一霎那,方腊得到了一个不知道还是坏的消息,由于他一次放进了这么珍贵的书籍若干本,所以得到了一次中大奖的机会,以后只要方腊找到不下于这本书的好书,那么方腊将可以无限的阅读玉佩里的书籍。包括那些被玉佩隐藏的书籍。
尽管这个消息令人兴奋,但是问题是到哪里去寻找可以抗衡扁鹊书的书籍?
抗衡?恩……
方腊突然好像感觉到了一点东西,却又十分的模糊,到底是什么东西?
抗衡扁鹊书?抗衡扁鹊书……抗衡扁鹊书……
扁鹊书……扁鹊书里是什么?医术!惊天的医术!旷世的发现,内经络!
内经络?方腊眼前突然大亮!“哈哈哈哈……我知道了!!!!!!!宝贝啊!哈哈哈……”
方腊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当初他能够觉察扁鹊书的不平凡,能够看懂扁鹊书,有很大的一部分来源于他的知识,来自前世的知识。那些知识哪一个对于现代的人都是万分珍贵的。方腊既然能够记住大半个图书馆,能够知道记住的知识自然不在少数,只要随便默写一些出来,还愁没有比得上扁鹊书的书籍么?
后世在天文地理以及其他的自然知识和人文文化的发展,虽然有些偏颇,但是不能不承认摆脱了体力劳动的人类,在那个时代创造了即使神仙也为之惊讶的东西。
可是偏偏方腊就是那移动的书库,方腊所掌握的书籍,只要拿出一些,自然可以满足玉佩的要求,所以说,这个玉佩简直是为方腊专门量身定做的一样,而且是不花钱就能够得到的一样。而且属于那种你在大街上见到一块砖头想拿回家垫床腿,然后那砖头突然说话,告诉你它知道哪里有宝藏,它可以搜索宝藏古董存在的地点和方位一样。
这个宝贝落到方腊手里,不能够不算是天意,别人辛苦一生一世寻找不来的东西,方腊举手可得,而且可以将之最大的利益化,这恐怕就算是当年留下此佩的人也恐怕像想不到吧!就更加不用说那面可爱的墙,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遥远的某个空间中,两个正在下棋的老人一起的皱起眉头来,然后一齐拍掌大笑,一个人一边笑一边说:“这棋越下越有趣了,没有想到这棋子比下棋的人还要聪明!”
另一个笑完之后笑眯眯的摸着胡须,“老弟,你看我说的没有错吧,这个游戏好玩吧!”
“好玩!好玩!实在太有趣了!这个棋子的眼光和智慧实在是了不起,有前途!有前途啊!”那个人笑着说道,然后抓着另外一个人的衣服袖子,“你是在哪里找到的这么好的材料?就算是你我在局中,也恐怕比不过他,告诉我,你在哪里找到的他?告诉我!我也去找一个,好材料阿!”
“不是我不告诉你,我告诉你,你能相信么?”老人一本正经的说道。
“说,我相信!”
“末法时代。”
“什么!末法时代!天啊!不会吧!”另外的老着满脸的不相信。“那个时代的人不是都是满身肮脏,不可拯救么?你该不是骗我吧?”
“切!”某个道骨仙风的老者很形象的伸出手掌冲着提出疑问的人竖了一个中指,“我骗你干什么?那个时代有许多的好东西,你别说你没有去过?骗你?可能么!至于他……”老人指着棋盘上的一个棋子嘿嘿笑起来,“那天生是个怪胎。”
“哦?怎么说?”天上实在太无聊了,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趣事,哪里能放过?
“我也看不明白那小子的身体。”老人首先说出另外一个重磅消息。
“你也看不明白?”
“对!很奇怪的人,很奇怪的身体。在末法时代最后一个打通天道飞升上界的那个人你还记得么?就是那个很会酿酒的那个小家伙,你记得么,长得肥肥胖胖的。”
“我记得,他怎么了?”
“他就是靠着那个小家伙飞升上来的。”说着,那个老人指着棋盘上的棋子。
“很早之前,我就到他那里喝酒,那个胖子虽然酿酒酿得不错,但是心狠手辣,杀伐果断,手下犯了不少的孽,原本他是上不来的,别说天谴,就是天地人三劫,它能够渡过两劫就不错了。可偏偏那小子为他当了大部分的劫,最后连天谴都挡过了,实在奇特阿!”
“不会吧?一个凡人抵挡天谴?那天谴好像不打凡人的,遇到了就会躲开的啊?天谴的速度就是正统的金仙天仙都比不上啊?”
“嘿嘿,世界就是那麽奇怪,那小子轻而易举的地当了天谴。”老人指着棋盘上的闪亮的棋子很兴奋的说道。
“为什么会这样?”老者很奇怪的问道。
“这个……我查看了他的生平,最后得出这家伙就是一个怪物。恩,你看看,他兴趣和爱好十分的广泛,末法时代的许多的东西都让万分的感兴趣,在那个年轻时代,他掌握了很扎实的基础,等到他升了大学,就变成了书呆子,在图书馆呆了四年,成绩不好不坏,也没有多交朋友,很懒散的一个人。
大学毕业,靠着父母在一个大图书馆里找到了一个活儿,干得很满意,从这个时候开始,他开始接触那个胖子,然后从他那里喝酒,奇怪的是,他根本不受那酒液的魔幻的影响,对味道很挑剔也很有一套。那胖子也很快的发现他能够充分的吸收酒液里的能量,对他也很感兴趣,但是却最终发现那些能量最后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是那个胖子就拿他做实验,各种好酒一齐上,最后他甚至喝到了九彩酒,愣是什么问题都没有,最多拉个肚子。在这期间,他把一条五爪金龙抓了泡酒喝,将一个恶神暴打,在酒店了交了不少的酒肉朋友。
因此也让他越发的奇特起来,按理说,他根本连看到都不能够看到那些生物的。最有意思的是后来,恩,你看,那个胖子的人劫是让他给挡得,他一共杀死了三十六个修真者,杀死了天使三百六十四个。恩,还有天雷劫,那胖子虽然取巧,但是最后要不是这个家伙也是挡不过的,这家伙当时把仙界雷部的小子们给欺负惨了。最后,我看不惯,劈了一个天谴下去,却不想又被他挡住了,我当时那叫个郁闷啊!那小子赚翻了。你想,在末法时代,帮助一个生物成仙,还把自己的命给挂了,更重要的是还挂在天谴之下,这功德连同赏罚金,这小子有多少的收获?你看看,刚才那家伙就帮助一面墙飞升,收获还不如当初他的一个指头。女娲佩那边的主人,那位恐怕现在都笑得合不拢嘴了。那个书虫子,唉……总算是有人能陪书虫玩通关了,卑鄙无耻到这个程度,也算是一绝了……”
“哦?那不是说,只要给那些人喝了那胖子的酒,就能够重新产出这么样一个怪胎了?你试过没有?”问这话,其实意思很明显,那老头不可能没有试过,只是现在结果该告诉我了,你就说吧,掩饰也没有什么意思。
“试过了,全部死了,没有一个活着的。要不然我还会这么珍惜他?”说着老者依旧指着不住闪烁着光芒的棋子。
“唉!那倒是很可惜了。你想把他怎么办?”
“你附耳过来……这样……这样,再这般……嘿嘿……”
“你……你……”听的人脸色大惊失色,“你好淫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