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华五人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见到了远处巍峨高耸入云的天山轮廓,在平坦的冰原上是那么的突兀显目,仿佛一只柱子支撑着天与地,萧华五人在它面前渺小的就像一只只蚂蚁,而它则是一只庞然大物,令人感到窒息压抑。
自从被萧华横抱起来,为了更加舒适,朱雀也放开了,双手主动环住他的脖子,眼睛却盯着天山的方向。
萧华知道她是不好意思,不敢看自己,曾主动找她说过几次话,试图转移注意力令她放松些,可惜人家爱答不理,搞得他十分郁闷,索性闭上嘴巴,享受温香软玉在怀的美妙感觉。
一路上都很太平,除了肆虐的寒风阻碍大家正常行走,期间并没有碰到怪物。
顺利来到天上脚下,让萧华五人感到意外的是,此时这里聚集了三队抱着相同目的而来的玩家,总共15人,加上他们,正好凑齐20人。
只是他们停留在山脚下围成一圈坐在地上休息,似乎短时间内没有打算上山的意思。
见到又来了一个队伍,从这些人中走出一名美到你分不清男女的玩家,很中性,不过以萧华多年研究AV的经验,一下子就分辨出此人是男的!心中颇有些嫉妒,男人长的像他这样美的真是稀少,应该有很多MM主动**吧?MBD,老子还要亲自泡,真是气死人了。
这名男玩家很热情的迎了出来,朝萧华五人做了个请的手势,“各位,我叫慕容一剑,你们也是来拜师的吧?呵呵,大家以后估计都是同门,快来,坐下休息一下。”
白面书生作为队长,这时自然得站出来说两句,“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非常疲累正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既然慕容兄邀请,我们就不客气了。”
“我们也是刚来不久,正在商量上山的对策呢,有你们加入多一番助力,人多力量大嘛。”
“我正有此意,大家共同商讨对策,万众一心其利断金,就算上山的路再艰难我们也能闯过去。”
慕容一剑笑着点点头,“没错,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小小的一座天山又怎能奈何的了我们?是吧?”
“对!”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向众人休息的地方行去。
后面的朱雀这时要求从萧华身上下来,毕竟到了山脚下,这里的风小了很多,不像之前那么行走困难,而且前面有那么多人,再抱着她萧华自己也觉的说不过去,不舍的将她放了下来,那柔软的触感依稀停留在手指上,萧华决定今天不洗手了!
能在这么快的时间里等级升到10级,在此的众人无一平凡,各个都是实力超群的高手,有共同话题,聊的很开心,一下子就成了朋友。
这个道理就如同在上流社会,权贵与权贵之间很容易交上朋友,或许是因为一次酒会,或许是因为几句对话,但要他们和底层的工人农民交朋友,就算给他们一年半载也很难做到,层次不同,交的朋友也不同,总不能比尔盖茨的手机电话簿里存的都是某建筑工地工人,某WC洗厕所大妈,某夜总会坐台小姐的号码吧?
同样,游戏高手的朋友大多也是游戏高手,因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大家平时的时候可以在一起交流游戏经验心得,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互相帮村一下,很多玩家的友情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朱雀是这20个人里相貌最漂亮的女玩家,加上那款款摆动的水蛇腰,苗条的曲线,吸引了所有男玩家的目光,想和她搭讪交朋友的人很多,站在她身旁的萧华不一会就被人群以碍事的名义给挤了出来,惹的他心里不断咒骂:这群畜生,见到女的就发情,全部都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真应该统统拖出去阉了。
萧华还注意到,旁边的慕容一剑盯着朱雀的眼神也充满了火热与占有欲,只是自持身份没有和其他男玩家像狼一样直接冲上去,而是仔细整理了下衣冠,然后才彬彬有礼的上前做自我介绍,典型的岳不群!明明饥渴的要命,恨不得立刻扑上去,还要装作偏偏君子,萧华真想扇他两巴掌,他最恨这种人了。
朱雀倒是聪明,直接一句话就让所有人又退了回去,“我已经有老公了。”
慕容一剑痴迷的看着她完美无瑕的脸蛋,不死心的问道:“是谁?”
朱雀一指萧华,没经过对方同意就用他做了挡箭牌,“他。”
萧华可不是吃素的,怎会甘心被人利用,若是不收点报酬那就不是他了。
只见他嘿嘿笑着走了过去,亲昵的搂着朱雀不堪一握的纤细腰肢,将她的身子往自己怀里一靠,一脸不爽的看着对面的小白脸,说道:“怎么,你想泡我老婆?她可是名花有主,难道你想松松土?”
慕容一剑眼中闪过一道厉芒,转瞬即逝,脸上却歉意的说道:“对不起,我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没想到会让你误会,请你原谅。”
萧华才不信他嘴上那一套,估计他此刻心里巴不得自己出门被车撞死他好取而代之,但对方表面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举止,自己若是继续为难他想必别人会说自己小肚鸡肠,所以他无所谓的挥了挥手,“算了,就算你想松土也松不开,老子给她灌得可是水泥,牢固的很,除非你能把整块地面掀起来。”
慕容一剑为了保持自己在朱雀心目中的形象,死不认账,微笑着说道:“你想多了,我并没有这种想法。”
他这是第一次遭到女人的拒绝,心中虽然有恨,但表现出来的还是一副嘴角浅笑,平易近人的美男模样。
对于萧华占自己的便宜,朱雀报之以的是一个充满寒意的眼神,萧华毫不示弱,同样回给她一个哀怨的眼神:我的名节就这样被你给毁了。
朱雀有些后悔了,心想自己怎么会找了这样一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无赖做挡箭牌?这绝对是个错误的决定。
两人“眉目传情”,背对着他们的慕容一剑没有看到,此时他正站在众人的中心,用力拍了两下手,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待到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他才笑着说道:“大家想必都是为了拜师而来,那么我也不多说废话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难题是如何登上天山。可能刚来的人不知道,再这之前曾经有一队玩家走了上去,可是没有走出一百步就被刀子一般锋利的寒风,刺骨的冰冷杀死了,尸体还留在上山的路上,如果我们不想步他们后尘,就必须想出一个应对的方法,确保登山途中不遇到同样的麻烦。”
萧华五人刚刚来到山脚下,还不清楚山上的情况,所以不急着发言,想听听其他人的意见。
有人举手站了起来,提了个富有建设性的方案:“我觉得我们可以让这里气血最多防御最高的人走在前面,剩下的人则排成一字队躲在他身后。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第一,走在前面的人可以挡住风雪,保护身后的人,减少恶劣环境对其他人造成的影响。第二,如果在途中我们遇到高等级的怪物,走在最前面的人也可以作为肉盾顶住它们的攻击,为我们争取反击的时间。这样做不仅能克服肆虐的风雪,还解决了遇怪的难题,一举两得。”
其他人纷纷为这个良策拍手叫好,唯有萧华翻了个白眼,这分明就是在找万能盾牌嘛,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有人问了:“那谁是这里血最多,防御最高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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