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渐渐过去。
白天的衡阳城开始热闹了起来。
试问最近这段江湖上,什么事情最为轰动?毫无疑问,那就是金盆洗手大会。
最近江湖上,谁的名字最响亮?毫无疑问那就是东邪姬云夜。
他的剑,不普通,他的剑法,也很有名,而他的名声,更是早已名动江湖。
为何出名?
因为他从出道至今,前后也不过只是修炼三年多,就敢敌对于五岳剑派最强的嵩山派。同时,他还和日月神教教主东方不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大明江湖上,人人都看好姬云夜的潜力,却不看好他的前途。
因为他得罪了嵩山派,要知道,嵩山派可是有两位先天后期的高手:左冷禅还有铁剑郭嵩阳。更有传闻,姬云夜还得罪了兴云庄。
而兴云庄,之所以在武林扬名,不是龙啸云,而是因为龙啸云有个结拜兄弟,名为李寻欢。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这种情况下,谁认为姬云夜的前途一片光明?但是,无论外面怎么乱,姬云夜依旧在江湖中潇洒的游历。
就这样,姬云夜和东方白大闹了一番后,谢绝了刘正风的挽留,离开了刘府。
而姬云夜为何之找嵩山派的麻烦,就是想为自己找祭剑之人而已。因为姬云夜发现,想要练成夺命十三剑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杀人,被杀的人武功越高,夺命十三剑就提升的越快,剑法的威力想越强,就要杀那些高手,尤其是那些用剑的高手!
至于帮助刘正风,顺道而已,他不是滥杀无辜的邪魔,但也不是救世救民的大侠。
说到底,他,不过是一个剑客!
追求的既不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也不是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他追求的是剑道的极致!以剑明还日月,以剑暗还虚空,这才是姬云夜的追求。
离开刘府的姬云夜和东方白,就像是普通的恋人一般,慢慢的在大街散步。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东方白俏生生的看着姬云夜。
“去兴云庄。”姬云夜随意道。
“兴云庄?去那抢《怜花宝鉴》?”
“不是,是去杀人!”
“杀人?难道……是去杀龙啸云?”
“他早该死了,不是吗?”姬云夜淡淡的语气中充满了森冷的杀意。
他的剑下正道中人杀,魔道中人也杀,道士杀过,和尚也杀过,虽然不一定杀的都是坏人,但一定都是该死之人。
“不错,难怪江湖中人都不太愿意招惹你。”
“为何?”
“他们都说你是东邪魔剑,亦正亦邪,弑天杀佛,无可不杀!”
“哈哈!说得好,弑天杀佛,无可不杀……”姬云夜闻言,难得大声笑道:“那我可真是荣幸!”
“对了,要你帮忙的那件事……”
“放心,一切安排好了!”
说话间,二人朝着兴云庄而去。
此刻的兴云庄早已是人心惶惶。
“哼!我看你们就是怕了那姬云夜!”龙小云恨声道。
少林心眉师手掐念珠,看着龙小云摇了摇头,不与他一般见识,反问道:“你们有谁可知是何剑法,如此恐怖?”
众人面面相觑,凭这些人的层次还无法触及江湖上更高深的武功秘闻,自然也就不得而知。一旁的李寻欢沉吟片刻,“咳咳,他叫姬云夜,我曾经听他说起过,那剑法,是数十年前燕十三的成名剑法――夺命十三剑!”
“什么!夺命十三剑!”百晓生闻言惊叫了起来!
“嘶~~”心眉也倒吸了一口气,惊骇的面容怎么也遮挡不住,要说在场众人之中谁最了解夺命十三剑的话,除了百晓生,就属他了。
当年燕十三和三少爷谢晓峰决战之时,他的师叔了因大师受到邀请,前去观战。了因归来后,言语间谈及此事,庆幸当时燕十三死去,没有让那毁天灭地的夺命十三剑流传下来,否则,大明武林将会陷入无尽的杀戮中。
“百晓生,你怎么了?”看百晓生神色异样,龙啸云询问道。
“夺命十三剑,可排行兵器谱前五。”想了想,百晓生又是神色凝重道:“若是他创出了夺命十四剑,就算是小李飞刀,龙凤金环,天机棒,也不是其敌手,当为第一,因为这剑法是一套真正的魔剑!”
“什么?”龙啸云怔住,连小李飞刀都有可能不是那姬云夜的对手?
“要是……要是他创造出夺命十五剑……我不敢想象,真的不敢想象,会是什么结果!昔年,也唯有一代剑神谢晓峰见识过夺命十五剑,夺命十三剑的第十五种变化,到底是怎样的呢?”百晓生神色之间复杂异常,又是害怕,又是兴奋!害怕夺命第十五剑的出世,但又是兴奋终于有机会看到,那曾经让三少爷的剑都颤抖的夺命第十五剑了。
“难怪了,原来是燕十三的剑术。”心眉也是神色一凛,他本以为这个时代,随着众多神话的退去,最为厉害的该是华山风清扬的独孤九剑,不料,夺命十三剑竟然还存于世??而且他曾经听师叔了因大师说过,修炼夺命十三剑,需要用高手来祭剑,才可以创造出更强的第十四剑,第十五剑!想到这里,心眉不由一声叹息,而后道:“阿弥陀佛,苍生不幸,苍生不幸啊,希望那一位会使用夺命十三剑的施主,不要造下太多杀孽才好。”
看到心眉的忌惮,百晓生的推崇,小李飞刀或许都不是对手,那龙啸云圈养的一帮江湖好手,此刻也是交头接耳,心思各异。
魔剑嘛,自然是杀性极重,如今姬云夜要来兴云庄杀人,本来有着小李飞刀这个底牌压阵,龙啸云心里还暗自庆幸,现在看来自己的性命怕是悬了。
“连小李飞刀都不一定是对手,我们对上不就是送死吗。”
“哼,这龙啸云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惹上个杀星?”
“虽然我们受了龙啸云不少好处,但是多年来我们也为他做了不少事,这么算来也算是扯清了,犯不着为他趟这趟浑水。”
“就是,就是。”
窃窃私语间,这帮人已经想着开溜了。在江湖中打滚,什么最重要,自然是自己的性命最重要。尤其是这帮沽名钓誉之辈,更是惜命的紧。
林诗音、百晓生武功低微,听不到窃窃私语。而心眉、李寻欢面露异色,贪生怕死之徒不是没见过,但像这样主人未死,又深受恩惠,却临阵脱逃的确实少见。
龙啸云听后脸色阴沉的都快滴出水了,平日里为了养这帮人,他不知花了多少钱财,而今强敌将至,这些人竟然想脱身而去,尤其是在李寻欢,林诗音的面,作为一个男人的人,最见不得自己在两人面前难堪。
“你们这帮混蛋,深受我兴云庄恩惠,竟然想临阵脱逃?”龙小云知道在自己自家有危险的时,这帮人却想逃,瞬间挑起了他心中的怒火。
此言一出,那些江湖人面露尴尬,一时间场面寂静,又似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江湖中人除了生命之外,就是重信守诺,有恩必还,有仇必报。这是混江湖的赖以生存的准则。一旦他们临阵脱逃的事迹传出去,那么今后,他们也不用再在江湖上混了。
“龙庄主,不是我们想逃走,而是敌人太强大,就我们上了也是送死。”一人站出来打破了僵硬的氛围。
眼见人心浮动,龙啸云对赵正义使了眼色,早已与龙啸云通过气的赵正义,目露了然,喊道:“他姬云夜难道能够滥杀无辜,我等众人,加上小李飞刀、心眉大师,难道还挡不住一个姬云夜?这要是传了出去,岂不是说明我等皆是废物?”
“对啊,我们这么多人,又有小李飞刀、心眉大师、赵大侠,何惧一个姬云夜。”这时,一个赵正义的狗腿子接声说道。
一番打气之下,众人的脸色有所缓和,法不责众,一向是大明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的固有想法,而以多欺少,更是他们的传统。
“对了,寻欢,”龙啸云看到众人有了信心,心中也有了些底气,然而靠这些江湖人绝对是不够的,眼中精光一闪,“你说你和姬云夜认识,能否劝说他收手,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
龙啸云一直以来就想提高自己的江湖地位,可惜他的武功实在是差劲,只能依靠钱财拉拢,和李寻欢、百晓生等人之名来提升自己的地位。
如今听到李寻欢与姬云夜有旧,想起姬云夜和日月神教的关系,自然而然的想要拉上这条线。
更何况日月神教可不是李寻欢、百晓生一样的孤家寡人,他们在江湖上人脉极广。可以说,一旦和他们搭上线,那他就真正能跻身于江湖高层,有了与各个门派平等对话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