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我大五岁多,学习也是顶好的。”
“从小我就懒,我每天睡到自然醒,家里的大小事物都是佣人和爸爸打理的,在我的认知里我只要负责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买很多花花绿绿的花裙子,戴许多漂亮的发卡项链,可能因为我爸爸的缘故,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奋斗,因为我觉得我爸爸赚的钱这辈子都花不完。”
“可是后来遇见了他……我变了。”
“为了可以跟他在一个级别,我努力的学习,可他是那么优秀,他本来初一的时候就可以跳级到高中的,是我拦着他,他才又在初三呆了一年。你知道吗?我花了一周的时间才让我爸答应把我从六年级调到初一,因为……我想离他近一点。”
“初一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因为每天放学我可以缠着他给我讲题,虽然……呵!”
想想那个痴傻的年纪安一诺就觉得可笑。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在看他,我吃着他给我买的零食,看着他帮我做作业,还时不时的嫌他写的慢。因为我想找个话题和他说说话,那个时候的我是真的感觉那就是幸福。”
安一诺眼角全是苦涩的笑,那个时刻再也不会回来了。
“六年前爸爸非要送我出国,那时候虽然我还没有十三岁,可是也深深地知道嫉妒是什么滋味,我讨厌他一上高中就和别的女生暧昧不轻,尽管我知道他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但这并不代表永远都不会发生。”
“半年前他二十四岁生日,我却收到了一份终身难忘的礼物。”安一诺想到自己因收到阎可卿的邮件而欢呼雀跃时,就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无知。
“他和你谈分手了?”霍斯雷霆看着安一诺终究还是问了一句。
“谈?”安一诺苦笑道,“呵!当你看到自己的未婚夫和别的女人在床上活色生香,缠绵悱恻时,就什么都不用谈了。”
霍斯雷霆握着拳头,难压怒火,“他居然给你发那个!”
安一诺不在意的理理自己的长发,“所以我要回赠他一份大力礼。”
霍斯雷霆看着眼中带厉的安一诺,这样的她比起平常那个安安静静的安一诺更加让人着迷,或者更具有挑战****!谁知道呢!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飞机终于落到了安城机场。
霍斯雷霆一行人从vip通道直接走了出来,霍斯雷霆和他的特助保镖都是高大威猛的人,一米八多的个子都不在话下,安一诺刚刚一米六的个子,虽说穿了高跟鞋可是也还不到人家的肩膀。
虽说霍斯雷霆的混血颜值和高贵气质足以秒杀整个飞机场,可是安一诺的贵气也不单单是安父拿钱砸出来的,要知道这贵气可不是一般有钱人就可以拥有的,那还要拼血缘,安一诺就遗传了她母亲的高贵血统和天生丽质,再加上安父从小让她长在金屋里的缘故,安一诺的贵气相比较霍斯雷霆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精巧的女人天生就是让人捧在心尖上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