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沈青云虽然没有读过什么兵书,但是这基本上都快成常识的俗语他听过不止一次,在战争正式打响之前,不管是国家还是领地,这战争机器总得提前运转起来做好战争准备,包括准备粮草集结兵力什么的。
纳什男爵领,在北方自治领来说,领地规模算是比较大的,但是它的实力相对于自己领地面积来说很弱小,因为一般的男爵领,下辖的领地除了自己的城堡之外也就是三到四个村子,纳什男爵领比一般的男爵领多出了一个小镇和一个城堡。
但是他们的兵力却和一般的男爵领差不了太多。
虽然纳什男爵领比一般的男爵领要大些,但依旧没有足够的战略纵深,在林正的判断之中,沃尔特地区的部队甚至根本就不需要预备多少粮草,估计只需要花上一天的时间,就能横扫整个男爵领!
作为玛斯特伯爵领的南方重镇,沃尔特地区可以动员的兵力超过了两百,因为驻军的缘故,这两百多的部队里面,有至少五十人的正规军!
一夜无话。
凌晨四点,早已接到命令的沃尔特地区的所有部队来到沃尔特城堡前,等待林正做最后的战前动员。
沃尔特堡垒内的小广场上临时筑起了一座高台,高台之上,林正一身盔甲,英姿勃发的站在上面,俯视着下面那两百多名士兵,开口道:“诸位,我想现在我玛斯特伯爵领的情况大家都明白了吧?两大侯爵领联手,对我伯爵领虎视眈眈,说实话,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但是我还是挺害怕的,毕竟我在这里的一切都是伯爵阁下赐予我的,如果说我们输了,我丢的不光是我现在的地位身份,甚至还有生命。”
说到这里,林正顿了一下,继续道:“或许你们在想,我死了,我没了地位,这和在座的各位有什么关系?没错,这和你们并无关系!不管是我死了还是伯爵阁下死了,这对你们来说都是无关痛痒之事!和你们,都没有什么关系!”
听到林正的这番话,别说是台下的士兵了,就算是站在他身旁的将领们都有些茫然。
这话太大逆不道了!
扫视了一下在场的众人,林正嘴角微微上挑,道:“说句实话,我很反感,很反感那些什么为我而战为我去死的口号,我们为什么要为了别人战斗?我们为什么不为了自己战斗?两大侯爵领联手对付我们,我们是士兵!是战士!不管是正规军还是地方农兵,我们都是士兵!是军人!军人有守土之责,我们有双手,有握着武器的双手!我们手握武器,难道不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脚下的土地,保护我们身后的家人吗?”
最后的一句话,林正几乎是以咆哮的形式吼出来的。
是啊,我们的身后有着我们的家人,难道我们手握武器,就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吗?
看着士兵们眼神逐渐的坚定了起来,林正知道自己的第一步达成了。
在以往的战斗中,农兵基本上是炮灰部队,是凑人数的,毫无战斗力,如果是顺风仗还好说,但是稍有败相,这些个农兵基本上都是一触即溃。
这个年代,士兵对于国家的概念还很模糊,而林正也不觉得这些大义凛然的台词能够让他们拿起武器战斗,所以说这些充满大义的话,倒还不如说点实在的,比如保护自己的家人。
“两个侯爵领联手对付我们,现在还没有什么行动,所以我们暂且不管,但是那区区纳什男爵领都敢对我们宣战,企图染指我们的家园,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能咽下这个口气吗?”林正大声喝问。
“不能!”台下的士兵们也是吼道。
“对!不能!他们纳什男爵领算个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染指我们的家园?今日,诸位随我一起,让我们一同携手,干掉敌人!”林正一边说着,一边拔出了挂在腰间的长剑。
林正腰间的剑是一把八面汉剑,很明显,这把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剑,应该是在林正的授意下打造出来的。
可以的!
不管是林正腰间的这把八面汉剑,还是他今天所说的话,沈青云都想竖起大拇指说一句,老哥,稳!
他以前在小说里就看见过,古代愚昧思想严重,很多上位者认为下面的普通人应该给自己卖命,但是没有人天生犯贱,除了那些长期被洗脑严重的,比如那些个士兵会这么做之外,一般临时召集起来的农兵很少有人会给谁卖命的。
因为他们不懂也不愿意,他们目光狭隘,不懂大道理,不知道领主死亡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他们只知道明天不吃饭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
既然目光狭隘,那就往狭隘了说。
让农兵们知道,守卫领主,守卫领土,其根本目的,就是在保护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保护自己的家人!
“干掉敌人!”台下的士兵跟着喝喊。
成功地将情绪调动起来之后,伴随着一声令下,林正率领两百多名士兵浩浩荡荡的走出了城堡,向着纳什男爵领杀去!
根据之前的情报,纳什男爵领一共部署了一百名士兵在边界线上,其中有五十名士兵部署在克拉村,二十名士兵部署在芬恩村,二十名士兵部署在北方哨塔,剩下的十名士兵做为机动,部署在后方。
一百名士兵,占据了纳什男爵领北部最重要的三个要点,以一种包围的形势封锁了玛斯特伯爵领的南方,从表面上说,这样的战略布置并没有什么大错误,但是问题在于,纳什男爵领兵力本身不足,而且还如此分散驻守,所以他们面对的,是集中在一起的一只铁拳。
林正攻打的第一个目标,是克拉村。
在这前一天,沃尔特地区集结军队的时候,纳什男爵就猜到了这林正肯定有什么动作,也怀疑过他们可能会来攻打自己,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身后有两个侯爵领撑腰,所以胆子也就大了起来,觉得这林正再怎么样,也不敢去面对两大侯爵领吧?
只不过纳什男爵高估了自己。
两大侯爵,真的会因为他而与玛斯特伯爵领作战么?玛斯特伯爵领对两大侯爵领会有着深深的忌惮,但是对这区区纳什男爵领,会忌惮么?
从沃尔特城堡出发前往克拉村,一路急行军下来也就走了不到一个小时,算上之前在城堡内花的时间以及其他的零零碎碎的消耗时间,等到沃尔特军队兵临村下的时候,时间也才五点半左右而已。
五点半,也是纳什男爵领的部队刚起床的时候。
“所以也就是说,你们一起床就看见了这么多军队?”站在栅栏内,有过木桩间的缝隙,克拉村驻军最高指挥官克劳斯脸色铁青的看着外面,低声问道。
“是的将军,我们也不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村子都被包围了。”克劳斯身旁,一名士兵颤声道。
“闭嘴!”听到这士兵的话语,克劳斯顿时有些火冒三丈。
克劳斯?纳什,纳什男爵的弟弟,被赐予了爵士的头衔,也是这次整个北方军队的指挥官。
很多时候,指挥官不见得都是能打仗的人,比如这位克劳斯,他是纳什男爵的弟弟,也正是因此才混了个指挥官的位置,要说打仗,他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一开始的时候纳什男爵并没有想到玛斯特伯爵领敢反攻过来,毕竟在他眼里,两大侯爵领已经足以让玛斯特伯爵领焦头烂额了,哪有时间来管这边?结果没想到的是这马斯特伯爵领不但出兵了,还在短时间内包围了克拉村。
其实要突围很简单,林正麾下部队虽多,但是大多以农兵为主,可用的正规军士兵其实和村里的正规军差不多,换言之就是,克劳斯手底下部队虽然不多,但却是整个男爵领的精锐。
要说肛一波正面,克劳斯的部队不见得能做到,但是要单说保命突围,这五十号人突围出去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现在克劳斯已经慌了神,自己手底下的幕僚在昨晚也被派出去,去指挥芬恩村的部队了。
怎么办?
克劳斯觉得自己还年轻,还不想死,然后他做了一个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最正确的决定。
率军投降。
按照这个年代的默认的战争规则,贵族投降,是可以免死的,一般只要有人来赎,俘虏方都会收钱放人,这样的规则在整个塔克大陆都通用,所以有很多穷兵黩武的小国以战养战,依靠这些个俘虏发点小财赚点外快什么的。
克劳斯自认为这是最正确的选择,很简单啊,打不过对方,那就投降呗,保住性命要紧,反正到时候他哥哥也会花钱把自己赎回去的。
“这场战争就这么结束了?”看见村内高高竖起的白旗,沈青云和丽贝卡有些面面相觑。
难道这个智障不知道自己这一投降,纳什男爵领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一战之力了吗?三分之一的部队,整个纳什男爵领的精锐啊!就这么没了?卧槽这指挥官是个猪头吗?
“这应该是我打过的最顺利的仗了。”别说是沈青云了,就连林正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好不容易费尽心思积攒了力量攥起了拳头,然后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这样的憋屈感,林正自己都有些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