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毫无疑问是安德森最开心的日子。早上去了一辈子都不可能去的王宫,中午一觉醒来被贵人治好了身体的残缺。幸福来得太过突然,就像不幸悄然降临一样让人猝不及防。安德森在心中感谢神,感谢罗曼,感谢格鲁曼,感谢卡特,感谢一切。当然,除了感谢还有珍惜,今后的人生要更加小心。毕竟这么走运的事情,也许一生只会遇到一次。
虽然安德森一直好奇罗曼是怎么和父亲认识的,但是显然罗曼和卡特的相遇更让人在意。罗曼的性格安德森算是摸透了,除了罗曼性格开朗善解人意,不像父亲那么抑郁和很强的控制欲外,基本上和父亲一个德行的。
卡特表现的心直口快、单纯自负、热情好客,和精于算计的罗曼完全相反。不仅性格不同,罗曼和卡特的身世也不同。罗曼和父亲这两人混到一起情理之中。但是罗曼和卡特究竟是怎么认识的呢?这个一定要问清楚。
可惜今天是罗曼最不开心的日子,虽然他已经对即将发生的事情做了最坏的打算。既然命运已经注定,自己除了面对没有别的选择,那么只能尽可能的减轻痛苦了……于是乎罗曼在客房里睡了一下午,而安德森则在一旁看了一下午的书。
既然还活着,那么饭要吃,生活还得继续。入夜时分,罗曼二人下楼吃饭。楼下则出乎意料的热闹,趁着日落的光亮店家将摊位摆在外面。对面白天关门的店铺此时也开门营业,竟然是家烧烤摊。人群在烟熏火燎中把酒言欢,放飞自我。
这样的场景是安德森第一次见,即使在奥洛克洲最大城市的维恩城里也从来没见过,因为那里王权规定入夜之后不许出门走动,民宅不得出现烟火,也就是所谓的宵禁。即使白天不得出现大片烟火,否则会以污染空气,祸乱首都的罪名遭到逮捕。
“不吃饭了~走!吃烤串去。”
“会不会很贵啊?”和罗曼小时候一样,安德森以前也是烂菜汤度日。
“不会,和吃饭一样的价钱。”
直到此时,安德森瞬间明白了两个道理。一个是烤串十分的好吃,就像奶油蛋糕一样美味。另一个是肉类廉价,也就是说:以前一直喝烂菜汤,是因为肉价很贵或者肉类稀缺的缘故。
罗曼解释道:奥斯特瑞国情况特殊,实际上完全可以从异教徒艾兰斯人那里进口廉价肉类。可惜奥国地大物薄,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拳头产品和异教徒交换。再加上人口众多成分复杂,肉类被当作异教徒的文化渗入而管制起来,进而导致肉价高企与肉类稀缺。
荒唐!安德森不敢相信罗曼的话,就因为这些原因全国人民都跟着世世代代喝烂菜汤?如果说之前还有对往昔生活的眷恋,现在这酒肉穿肠过,心中就只剩下愤恨了。自己以为摆脱了父亲的控制就能让生活焕然一新,显然是太天真了。不走出奥国看世界,就永远是井底之蛙,吃苦受罪而不自知。
“这里不错吧?愿意留在这生活吗?”罗曼挑逗性的问道。
“不!我要跟着你出去转转,说不定还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
“哈哈~”罗曼情绪稳定下来。
……
酒足饭饱之后二人并没有回客房,而是来到泰格斯河岸边的草坪上休息。毕竟客房里太闷了,而且后面就是小树林,如厕方便不排队。
“罗曼叔,我第一次见灵光之力,太神奇了!”刚才周围人多有所顾忌,现在可以大胆的说出来:“那位格鲁曼大人到底是什么人呢?”
“傻孩子,你在危险的边缘试探……虽然不清楚格鲁曼的底细,但肯定不是他自己说的某小国的贵公子。”
“能说一下灵光之力吗,我对此十分好奇。”
“这个可以说。灵光之力是指,通过一种叫做灵光之石的神秘物质,召唤出常人做不到的神秘力量。一般来说,拥有贵族血统的人都有这种能力,贵族的头衔就是给他们区别常人所贴的标签。当然,灵光之力有强有弱,实际情况也比较复杂;像卡特这种就属于能力很弱接近平民的贵族。还有达达西亚这种能力一般,却没有贵族头衔的人;因为他们国家不重视,直白的说他国认为拳头比灵光之力更有用。”
“原理如此……那你和卡特是怎么认识的呢?”
“什么时候?”罗曼仰望星空,“我记得应该是我十七岁在兵营里遇见的。”
“我的天啊!原来你们这么早就认识了?”安德森非常意外:“为什么会在兵营里遇见?莫非卡特是某个将军的儿子?”
“你小说看多了吧?”罗曼传来嘲讽的语气:“他和我一样都是来当兵的。区别在于,我是被发配充军,他是自愿来的。”
“自愿?”这话让安德森摸不着头脑,“我听父亲说:但凡有点出息的就别去当兵,那是没出路的人最后的归宿。”
“呀~你爸对你总算说点实在话了。”罗曼颇感意外,“来当兵的人大概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我这种因为犯罪被处罚的,你爸这种做生意赔本逃债的,还有就是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
“卡特先生……不会是第三种吧?”按照罗曼一贯的作风,安德森已经猜到接下来的内容了。
“嗯……周围没人吧?”罗曼左顾右看,“那我但说无妨。”
“嗯嗯~”
“卡特的境遇和你有点像,父亲是弗兰国人,母亲是贝伦国人。不过,父亲并不待见这个红毛小子,打算把他嫁给一个贵妇人谋求家产。卡特从小就清楚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在十六岁那年他很识趣的离家出走。但是,这个世界哪里有小屁孩的容身之所呢?所以只能去兵营里当娃娃兵了。”
“十六岁就闯荡社会?嗯……我跟着老乡做生意也是这个年龄的。不过放弃优越生活的贵族子弟,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就不能像我一样忍到父亲去世?”
“哈哈~你爸的棺材板快压不住了!他们家的事情我不清楚,也不感兴趣,我只知道他爸现在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嘿嘿~”罗曼话锋一转,“嗯……如果你认为他和你一样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你这种没有社会经验的毛头小子,出入社会肯定会受人欺负,不是被骗就是替人背黑锅。”
“……”虽然做好心理准备,但是这话听着还是让人心酸。
“贵族区别平民靠的是血统,也就是灵光之力。可是你知道贵族之间是怎么区别的吗?”罗曼停顿等待回音。
“……”安德森已经猜到却默不作声。
“贵族之间的较量是靠拳头,每个家族都与自己家传承的一套武艺。就拿卡特家族来说吧,他们家族的得意武器就是蝴蝶双刃。也是两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匕首,平时藏在靴间外人看不出来。刃柄有护手和护楞……我这么说可能你听不懂,你还记得咱们刚才吃的烤串吗?卡特杀过的人比咱们刚才吃的烤串数都要多。”
“……”安德森心中一惊,外表看似平庸的卡特竟然血腥?
“我说这话不是吓唬你。我的意思是说,贵族们武艺是他们家族生存保命的秘密武器,绝对不能外传和让外人看到。因为一旦被人看到,就会有人研究破绽,家族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就面临威胁。尤其是对于行走江湖的卡特而言,一旦亮出武器就必须杀死看到自己的人。没人了解卡特和卡特的武器,自然就没人敢打卡特的主意,因为想打主意的都被卡特杀死了。”
“……”安德森无言以对,想到自己被人打断腿的窝囊样。
“当年在兵营里可能是年龄相仿的缘故,卡特非常照顾我,我也非诚感激和尊敬他。我个人也跟着卡特学过他的武艺,但是和从小便练习的卡特没得比,只学会一些简单的防身格斗术。”罗曼闭上眼睛思索着:“格鲁曼有什么武艺不清楚,从他请卡特保护自己来看,应该武艺不精的样子。至于达达西亚嘛~贵族的惯例一般是武艺传男不传女。嘿嘿~”
“罗曼叔,能教我一些防身格斗术吗?”
“好啊!不过你先每天做上百个俯卧撑和深蹲再说。”
“嗯……我还是多看些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