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手记:
尼古拉斯只是邀请哥哥做扈从参谋,却不会因为我是弟弟而邀请我一起,他是商人,不是麦克林大叔这样的游侠。所以如果哥哥决定离开,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分离。
我从来没有想过哥哥会离开我。
自从我有记忆,我和哥哥就从来没有分开过。他有一口吃的,必定会先分给我半口。我惹了事情挨打,必定是他先挡在我的身前。如果没有他,我早已经死了。
如果他要离开我,我没有任何怨言。
只是会伤感。
我和杜菲一起回到宿舍的时候,宿舍的朋友们正在宴会狂欢。因为我和哥哥的关系,我们两个宿舍的游侠学生们关系很好,他们经常聚在一起喝酒唱歌聊天。北斗会给大家讲述游侠冒险的传奇故事,扎扎和乌力罕则会热情地邀请所有人喝酒,只要有他们在,宴会就会格外热闹精彩。
我和杜菲从酒馆回来,刚进门就被来自草原的乌力罕拦住,硬生生灌了两大杯啤酒。杜菲酒量很小,马上就晕得眼冒金星躺在满是面包渣和肉渣的床上昏昏睡去。
我看了一眼乌烟瘴气的人们,哥哥和尼古拉斯正坐在角落里,低声商量着什么。我笑得有些不自然,转头问扎扎:“扎扎,你今天有没有和林薇薇比武?”
扎扎抹了一把嘴角的酒沫,大声道:“她不行!木族人绝对不是我们矮人的对手!”
“说得对!”北斗远远地大叫:“上个月不知道是谁被打的在宿舍里躺了两天,连饭都是让我买来喂他吃的!”
扎扎大怒,“那也不知道是谁因为要躲避仇人在宿舍里装病,三天!我比你少一天!”
我们大家都笑起来。
我刚要向哥哥走过去,北斗悄悄拉了他一下,笑道:“他们在商量大事,你还是不要过去搀和了。”
“他们在商量什么?”我现在有些草木皆惊,下意识地想要知道哥哥更多的事情。
北斗故作神秘地笑笑,低声道:“雷耶斯好像要跟尼古拉斯到牧牛城去。”
我看看北斗,“我哥哥对你说什么了?”
“这还用明说吗?”北斗道:“尼古拉斯马上就要回去了,这你是知道的。他马上就要走了,你哥哥还整天和他在一起密谋商量,一定是要和他去的嘛。”
我又看看哥哥,他现在很专注,皱着眉头,手里的啤酒几乎一口都没有喝过。尼古拉斯也很专注,低声说着,似乎是在鼓励哥哥,又似乎在劝说什么。
我知道,哥哥是真的要走了。
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我说。是不是他担心走了之后我不能够照顾自己?是不是他担心走了之后我会被别人欺负?我微微笑了笑,我确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吃饱喝足。在学院城长老理事会的庇护下,其他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虽然是兄弟,却是两个独立的人,真的没有必要硬生生绑在一起。为了我,让哥哥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不能够施展自己的抱负,这是不理智的做法。我不想成为麦克林大叔,严格地要求杜菲成为他自己那样优秀的游侠。
我挤出一个笑容,走到哥哥面前,笑道:”哥哥,我听说你要去牧牛城了。“
哥哥和尼古拉斯都抬起头来,尼古拉斯只是一笑,端起酒喝了一口不说话。哥哥似乎有些紧张,好像做错了事情被发现了,他有些歉意地道:“雷蒙,我还有决定。我没有想好怎么和你说。”
“我支持你去牧牛城。”我认真地道,“我知道你没有兴趣做游侠。你不应该为了我就把自己困在学院城中。你想去做商人,就去做,去做一个闻名大陆的商人。不用担心我,我在学院城会很好的。”
哥哥看着我,我忽然发现他的眼角有些湿润。他这是怎么了?在我印象里,哥哥绝对不是一个感情冲动的人,苦难生活的磨练早已经褪去了他的幼稚,我知道他从里到外都是一个刚强的人,他为什么会哭?
他侧过脸去,悄悄擦掉了眼泪,转过头的时候已经是一脸笑容,虽然这笑容有些难看。他对我道:“是的,雷蒙。我已经决定要跟随尼古拉斯去牧牛城了,我相信自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商人。”
然后他对尼古拉斯道:“尼古拉斯,我希望离开学院城之前,给我弟弟留下些钱。”
尼古拉斯笑得很开心,点头道:“好的,那我就安排了。后天我们就走。”
哥哥转头看看周围正在喝酒唱歌的朋友们,他们并没有在意这里的动静,哥哥的眼中像是笼罩着一层雾气,迷茫而忧郁。
第二天,我和哥哥一起去理事会向麦克林大叔和理事会辞行。麦克林对于哥哥的离开有些不满,但是既然他已经决定了,学院城没有理由强留他在这里学习。事实上每年都有游侠学生离开学院城转而去追求其他的发展,学院城对此是不禁止的。
我的心情一直阴郁,默默地陪哥哥向理事会辞行,默默陪着哥哥收拾行礼,默默地参加朋友们举行的告别宴会,默默看着哥哥向每个人嘱托,让他们多照顾我。我端起啤酒一口气喝完,然后笑得从容而开心。
清晨,我、北斗、杜菲、扎扎、乌力罕、林薇薇、琼娜一起为哥哥和尼古拉斯送行。
现在已经是秋天,北方天气寒冷,城外的草木都蒙着一层薄霜。每个人口中呼吸都呼出一道白色雾气,昨天东岸酒馆的宴会结束得很晚,大家都有些无精打采,只有哥哥的眼睛烁烁闪着光芒,看得出他对未来的前途很期待。
尼古拉斯回牧牛城,当然不会空手而回。学院城里有物美价廉的鱼类、香料和木材,尼古拉斯购置了十辆大车的货物,这些货物到了南方一定广受欢迎。商会车队上插着牧牛城的旗帜,那是一面浅褐色的四方旗,上面绣着一个深沉的黑色牛头。尼古拉斯笑得很开心,和每个人都优雅地告别。
哥哥微笑拉着我的手,说着安慰的话,我却一句都没有听进心里。不知什么时候,他的眼睛中也笼罩上了一层清晨的雾气,他脱下了身上的皮衣,——那是昨天尼古拉斯送给他的,不顾我的反对给我穿上,然后细心地给我系上每一颗扣子。
他拍拍我的肩膀,笑道:“雷蒙,我这就走了。”
我点点头,皮衣很暖和,让我的身体感觉很舒适。
哥哥又转头对尼古拉斯道:“尼古拉斯,听说商会通信用的是信鹰?”
尼古拉斯马上明白了哥哥的意思,让随行负责通讯的鹰仆拿来一只信鹰。那黄褐色的信鹰戴着一顶小小的硬皮帽,鹰爪上系着一个小小的号码牌,上面写着“二二五”。在鹰仆的指挥下,信鹰看看哥哥和我,又在我们身上头上用力地闻了闻味道,然后慵懒地低声鸣叫了一声。
“以后这只信鹰就专门负责我们之间的通信。”哥哥道:“从学院城到牧牛城,快马要跑一个月才能到达,但是信鹰日夜不停地飞翔,只需要十天就能到达,我会经常和你写信的。”
这让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摸了摸二二五号信鹰,信鹰马上张开巨大的翅膀,伸头在我手背上轻轻啄了一下。
哥哥走了,他和尼古拉斯乘一辆车,我看到刚一上车,尼古拉斯就又拿了一件皮衣给哥哥穿上。他对哥哥很好,这让我也放心下来。
“好啦,该走的走了,该送也送了,咱们去哪儿玩一下吧!”北斗笑嘻嘻地对我道。
穿着皮衣,让我身上有些燥热,我咬了咬牙,“我想找人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