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菲手记:
战胜三年级游侠学生的佼佼者冰凯,并没有让雷蒙抑郁的心情好转起来。
现在学院城游侠学生们都在流传这雷蒙的传说。大家都说这个来自北信风海港的土族男孩是百年来的游侠天才,小小年纪只在学院城里学习了几个月,就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战胜高年级的学生,假以时日,他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了不起的游侠。
流言传说之下,更多的游侠学生来找雷蒙比武。剑士学生持着重剑和长剑来找他,法师学生持着水晶和宝石法杖来找他,箭士学生持着强弓和羽箭来找他,雷蒙已经不怎么上课了,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场比武需要去赴约,他像是憋着一股劲儿,要把雷耶斯离开造成的空虚用比武来填补上。
雷耶斯离开学院城的时候,向尼古拉斯借了五十个银币,都给了雷蒙。此时的雷蒙并不缺钱,于是就辞掉了酒馆的工作。雷蒙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的侍者,所以木棠对此并没什么意见,她重新雇佣了一个漂亮的风族女孩做侍者,名字叫做风叶儿。
风叶儿也是一年级的游侠学生,手脚勤快,人长得也能很乖巧,听到酒客们拿自己开玩笑,一张小脸马上就羞得通红。
闲暇的时候,雷蒙还是会到酒馆中去,多数时候他都会和瘸子林芒聊天,见酒客们多了就会帮着风叶儿端盘子。
雷蒙说他和风叶儿原来在剑术课上见过,没想到她会到这里来应聘。不过我看得出,雷蒙对风叶儿并不反感,而风叶儿,眼角眉梢的浅笑显然对雷蒙很是心仪。
我经常到酒馆中来,有时雷蒙不来的时候我也会一个人来,那些美妙的是个深深吸引着我。我甚至开始在吟游诗人们的邀请下开始公开演唱,当那些古老的诗句在我的口中唱出,我内心中沸腾不已。
吟游诗人们都在喝彩,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心中有一片阴影,那就是我的父亲。
他早就听说了我的兴趣,愤怒得暴跳如雷,几次找我谈话,要求我不再去酒馆,专心地学习法术。面对着父亲的怒火,我只能低着头,默默地答应他,以后一定好好去上课。
但是,酒馆中的吟唱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我知道此生一定是要让父亲失望的了。
然后,我的吟唱终于再次被父亲发现了。
我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去上课了,凯奇老师枯燥地讲述法术理论让我昏昏欲睡,我实在没有什么兴趣。
东岸酒馆,我忘形地歌唱。我的身体颤抖着,额头都是汗水,这一首难度极大的诗歌让我用尽了全力,而周围的游侠们也听得入神,纷纷呼喊喝彩。
“好!好!再来一首!”我演唱完毕,游侠们起哄喊道。
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可真是一件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情,我笑道:“容我喝口水。你们如果愿意听,一会儿我再唱一首艮琴河的赞歌……”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擦擦汗水,又道:“别光我自己唱,大家一起才有意思!”
“好啊!我和你一起唱!”
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酒馆门口,脸色阴沉地道。
我扭过头看到父亲,只觉得心跳猛地跳动了几下,然后身体有些发僵,水杯一下子掉落在地上。
周围的游侠们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纷纷起哄。父亲走到我面前,低声道:“凯奇老师说你很久没有去上课了,你一直在这里唱歌?像小丑一样被人观看?”
我低着头,心跳很快,我的舌头已经在打结,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很好啊,你看,给你喝彩的人比我当年赢得比武的时候还要多,我是不是该为你骄傲?”他的语气越柔和,我便觉得压力越大,“我的喝彩,是用我的弓我的剑和我的血赚来的,而你的,靠的是你像个宠物一样卖弄!”
父亲冷笑,可是他的话语已经因为愤怒而缠斗,“你可真是我的好儿子!”
我依旧低头不说话。
父亲转身就要离开,走了两步,他已压制不住,转身又回来,一个耳光打在我脸上。
我很胖,但是我的整个身体被他一掌打得横着飞了出去,撞到吧台上又摔倒地上。
游侠们都安静下来,吧台中的风叶儿探出头,看看我父亲,又慢慢缩回去。这是我们父子之间的事情,她无法参与。同样不想参与的还有围观的一众游侠酒客,他们都背过身,专心喝自己的酒。
我慢慢站起来,脸上剧痛,鼻子里已经流出血来,在父亲的盛怒下,我不敢去擦。我怯怯懦懦地站在吧台边,一动也不动。似乎是看到我这幅软弱的样子,父亲心中火气更大,一脸狰狞地向我走近几步。
正此时,木门一响,雷蒙从后院走了进来,刚才他是去后院和林芒谈论武技。他看到眼前这情形有些发愣,低声叫了一句“麦克林大叔”,然后也就安静了。
父亲看了雷蒙一眼,冷冷道:“平时我对你们说,时刻要问一问自己,活到现在你做过最伟大的事情是什么?如果内心回答不出来,那就继续努力。杜菲,现在我再问你一句,你活到现在做过最伟大的事情是什么?说!”
我不说话,鼻子里的血滴到地板上。
“是你学会了几首诗歌,可以在酒馆里向醉鬼们卖弄了?”父亲冷冷哼道。
在父亲盛怒之下,我完全不知所措,浑身颤抖着如同在一只猛虎注视之下无处可逃的兔子。雷蒙走过来,把一块手帕塞到我手中,然后笑着对父亲道:“麦克林大叔,您先别生气了。其实前几天我就想和你讲杜菲的情况的,后来一忙就忘了。杜菲虽然没去上课,可是我和乌力罕上课学了的东西回来都讲给他听的,他只是在闲暇有空的时候到酒馆里玩玩……”
“雷蒙你住嘴!”父亲喝道,“我知道你们是朋友,可是如果你为了包庇他而对我说谎,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雷蒙咧咧嘴,又从我手中拿过手帕,替我擦了擦鼻血,道:“麦克林大叔,你看这样好不好?今后就让杜菲跟着我,只要我上课,杜菲就一定跟着。这样两个人学习起来也有动力……”
“他根本就不想做游侠!”父亲吼了一句,又道:“我麦克林的儿子不做游侠,反而要去做什么吟游诗人!整个学院城都在看我的笑话。”
“唱歌只是杜菲的小兴趣,慢慢就会好了,您不要太着急。”雷蒙慢慢说着,“那就这么定了,我以后带着杜菲去上课。他如果不去我就去向你报告。”
父亲瞪了我一眼,转身走出酒馆,他怒未消,一边向外走一边道:“杜菲,你记住了吗?如果你还是我的儿子,就好好地去上课!每天问问自己,你做过最伟大的事情是什么!”
雷蒙一把就把我拉到了后院,然后道:“你没事吧?麦克林大叔下手也太狠了,你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我艰难地笑笑,“我宁愿不是亲生的,那样我就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雷蒙叹了口气,从酒桶里舀了半杯啤酒递给杜菲,道:“还是我比较好,我是孤儿,没人管教。现在哥哥也走了,留下我那么多钱,嘿嘿……”说着他的语气低沉下来。
我喝了几口啤酒,想了想道:“雷耶斯大哥对你很好。再说,你还有我们呢。”
“你自己受了伤,还来关心我?”雷蒙笑道。
是啊,我有什么资格来关心雷蒙?他是明朗的太阳,从来都是我们在他身边感受温暖,他爽朗的笑容会感染每个接近他的人。
我苦笑,“如果不是你,我真的想要离开学院城去流浪。”
“你别多想。”雷蒙拍拍我的肩膀,道:“以后你就跟我上课去吧,如果真的想要唱歌,那就等我一起来,我给你放哨。麦克林大叔对你要求高,但我觉得只要你稍微学会点什么,他就很高兴了。如果你学会了法术,那唱歌什么的,相信他也就不会太在意了。”
我摇摇头,道:“我对凯奇老师的法术课没有任何兴趣,我根本就不是做游侠的那块料。我觉得我在学院城学不到什么,我注定会让父亲失望的。”
“尽力去做吧。”雷蒙叹道,“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们都尽力去过好每一天,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的努力会得到回报”
我低声笑笑,压低了声音唱道:
“高耸入云的圣雄峰啊,那一朵晶莹美丽的雪莲花,
你为何枯萎啊,你为何在夜色中沉默不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