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朝头肉!
孟凡记得特别清楚,结婚之后,红梅为了省钱,总是去市场上买这种肉,好像这一部分特别便宜,她很兴奋地告诉丈夫说,很多肉贩不要她的钱,还会把这种肉送给她。
然后他每次听了,都嗤之以鼻:这肉卖不出去,当然只能送了,能做个人情,总比扔掉好啊。
他说话一向都是这样的,带着刺。
红梅也不跟他争辩,只是默默打理着那块朝头肉。
淋巴结是不能吃的,红梅用小剪刀一点点把那些结状剪掉,下面的那些瘦肉,纹路不清晰,肉质软趴趴的。
尽管如此,红梅还是很小心地把它们一点点地割下来,这些虽然不是精瘦肉,但她找到了一个办法,能把它做得好吃。
一大块朝头肉,大概能割一汤碗的瘦肉下来,红梅把它们剁碎,在里面加入了一些切得很碎的胡萝卜粒和香菇粒。
香菇算是蔬菜里比较贵的一种,在超市当收银员的红梅舍不得花钱买。
一个月不到三千的工资,家里所有的开支,几乎都是她在负担,因此红梅几乎是一分钱都不敢乱用。
超市每天都会清理一些卖不出去的,快坏掉的蔬菜。
红梅工作的好处就出现,每天下班,她都会去生鲜区那边看一下,遇到有这种要扔掉的蔬菜,她就会从里面尽量捡一些看起来还可以,还能吃的菜。
比如说坏掉一半的胡萝卜,和伞面还剩一点儿没有焉掉的香菇。
她会把这些菜带回来,把烂掉且来扔掉,剩下的那些虽然看起来很难看,但一点儿也不影响口感,吃起来跟新鲜的没区别。
所以把这些看起来没有卖相的食材剁碎,跟肉泥搅拌在一起,一点点的盐巴和胡椒面,再兑入一些水淀粉,搅拌在一起隔水一蒸,就是一道非常美味的蔬菜肉饼了。
两岁的女儿牙齿还没长齐,却特别喜欢这道菜。
松软的朝头瘦肉这样做起来,刚刚好,胡萝卜自带甜味,新鲜的香菇完全可以取代味精,吃起来,自然是既健康又美味的。
剩下的那些散成一团的肥肉,红梅当然也有办法处理它。
去皮后切成小块,白花花的肥肉里,脂肪含量非常高,但是不成型,根本没有办法像其他的部分那样烹饪。
刚开始,红梅也尝试过其他做法,但最后最出来的东西,都不是很好吃。虽然是不要钱的食材,被浪费了,红梅也是心疼的。
她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是那种很偏远的山区,小时候挨饿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所以她珍惜现在的生活。
切下来的猪皮上带着毛,红梅确实是找不到烹饪它的方法,只能扔掉。
铁锅烧红,把切成快的肥肉放进去干煸,锅铲在肥肉上用力压着,一下又一下。
很快,就能看见白乎乎的肥肉上冒出一层透明的油脂。
继续按压,红梅的额头开始冒汗。
油脂的香味从铁锅里蔓延出来,这就是荤腥的味道。继续用力地挤压,肥猪肉的颜色变得焦黄。
锅里的肥油越来越多,失去油脂的肥肉浮在油面上,蜂窝煤的孔被堵上了几个,火势并不大,熬油却是刚刚好。
透明的猪油像水一样,上面泛着一点点的气泡,肥油越变越小,大部分的脂肪都被熬出来了。
红梅把猪油倒出来,油渣在这个时候已经熬成了焦糖色,上面只有一点点的油水,看起来焦香四溢,非常诱人。
肥肉在失去大部分油脂之后的口感,其实是最香的。
用筷子夹起一块油渣,放在白砂糖里裹上一圈,一口吃进嘴里,满口油香,白糖融化在嘴里,真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红梅最喜欢这样吃,等女儿大一点儿了,她也要让她这么吃,她会喜欢的。
不过现在嘛,这些油渣,她舍不得全部这样吃,而且,这么吃的话,一下子太过油腻,人会晕的。
尽量把油渣上的猪油沥干净,之后放在一变备用。
现在,就是她准备包菜的时候了。
鸡心莲花白,跟普通的圆白菜不同,形状略小,顾名思义,长得很像一颗鸡心。
这种白菜味甜,虽然颜色看起深一些,却是非常嫩的,而且价格还不到圆白菜的一半。
夏天正是吃这个菜的时候,在时的蔬菜便宜又好吃,红梅总是把钱花在刀刃上。
不是她会过日子,是就那么一点点钱,她必须要这样精打细算。
用手将鸡心莲花白一层层撕下来,不用刀切,直接顺着纹路,用手撕成一条条地,红梅试过,这样吃起来会比较脆。
只需要半颗鸡心莲花白,就有了满满一大筐,身下的半颗白菜,红梅小心地用塑料带包好,这些还足够吃一顿,不能浪费了。
那一边,猪油已经开始有些凝固了,上面起了白白的一层。
这是用来做其他菜的用的,只需要一勺,便能炒一大盘青菜,能省一些调和油,而且用猪油炒出来的菜,也更有肉香味。
女儿太小,有时候不好给他弄饭,直接把热乎乎的白米饭上倒一点儿酱油,再来一勺凝固的猪油搅拌一下,就成了一道小孩子吃起来很不错的酱油拌饭了。
还冒着热气,带着晶莹状的油渣重新下锅,这时的蜂窝煤几个空已经全部开了,火势也比刚才熬油的时候,大了许多。
油渣里还藏着很多油,这次的大火干瘪,直接把它们都逼迫了出来。
两颗新鲜的小米辣切成碎定,蒜瓣和生姜切片,加入之后翻炒的同时倒入一点点的耗油和酱油。
铁锅里的油渣顿时变得多姿多彩,香味完全出来了。
最后放入手撕好的莲花白,再翻炒几下,等莲花白的颜色也变深之后,就可以起锅了。
一个鸡心莲花白,五毛钱,红梅可以炒两餐。
不要钱的朝头肉,红梅能除了能熬一大盆猪油,还能做出蒸肉饼和一盘炒菜,也真是把猪身上的糟粕用到了极致。
其实,如果有条件,谁会愿意这样精打细算。
站在灶台前挥汗如雨小心算计的女人,又有几个真正能上得厅堂,他们或许连这个看一眼厅堂的机会都没有。
红梅,就是这样的。
她人生最大的舞台,除了这出租屋里两个平米的厨房,就是超市里那还不足两尺宽的收银台了。
老实的半球电饭锅,算是这个厨房里最现代化的装备了,里面的米饭已经做好,红梅一大一小舀了两碗,之后就剩下厚厚的一圈锅巴了。
其实锅巴也可以做菜,用油炸一下,再淋上一层滚烫的汤汁,听到那“刺啦”一下的声音,耳朵会非常满足。
但是今天已经有了一荤一素了,红梅不准备再多做什么。
在她的观念中,菜只是用来配饭吃的,主食才是关键,不能喧宾夺主。
房子不是很大,外面的那一间勉强算是个客厅,可以用来吃饭和看电视,家具都是房东的,上个世界七八十年代的土漆家具,还可以用,但却是很重的霉味。
里面一个十来平米的小房间,摆着一张一米五的大床,一家三口都睡在上面。
床的旁边还有一个可折叠的衣柜,租房子的人都喜欢买这种柜子,便宜,又好拆卸,方便搬家。
这就是这个房子全部的状态,红梅嫁给孟凡的时候,住的就是这样的房子。
孟凡说只是暂时的,以后会搬出去的,但一直到孩子出生到现在两岁,还是住在这里,红梅已经麻木了。
餐桌是折叠的,就像在外面吃烧烤的小摊上,临时支起来的那种小桌子。
红梅端着两个盘子放在餐桌上,小桌子不是很稳,她找了一块纸片垫在下面。
此刻的客厅里,就只有红梅一个人,孟凡正在小房子里,他拉塑料衣柜的拉链,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终于,他在衣柜最角落的地方,找到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那东西看起来不大,却被包裹得非常严实。
孟凡缩在地上,他欣喜地看着这东西,总算是没有白回来一趟。
手在发抖,他努力控制着,一层层剥开那个小包裹,拿出了藏在最里面的东西。
在这之后,孟凡的神色一下子释然了,他用力地呼吸着,手指粘着那些白色的粉末,再嘴巴里,鼻腔里拼命吮吸着。
整个人都飘飘然了……
但他却没有看见,站在他身旁的马殷,看着他此刻的样子,已经是怒不可遏了。
马殷的手捏成了一个拳头,几乎就要朝他挥下去了,不过最终他还是忍住了,他咬牙切齿地看着这个瘾君子,满脸的鄙夷。
客厅里的红梅,摆在她面前的是一碗锅巴,每一餐都是这样的,她也渐渐喜欢上了吃锅巴。
要是哪天换一口锅,说不定她还不习惯了。
享受完的孟凡出来了,他看着桌子上的饭菜,油渣莲白冒着热气,肉饼切成小块,整整齐齐地摆在盘子里
咽了咽口水,拿起筷子就大口吃了起来。
油渣很香,裹在鸡心白菜里,一点儿也不油腻,夹在里面的小米辣很脆,不仅给这道菜增加了色泽,也增加了辣度。
香菇肉饼色泽清淡,吃起来却很香甜,孟凡连续吃了三块。
在他的旁边,放着一碗已经拌好的酱油饭。
孟凡愣了一下,又看向妻子红梅,只见对方正一口一口地啃着锅巴,跟平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