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仔细想了想,却发现强森队长说的话不无道理。
即便黄金大公在加勒比王国的身份尊贵到了极点,已然位于食物链顶端,别人也不可能傻傻地放开自己的口袋,心甘情愿地把一生积蓄双手奉上。
那种人才就算有,那也是极少数,不可能大规模普及!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拥有何等聪明的头脑,想要赚取到富可敌国的财产,在过程中必然会得罪很多人。
因为历史已经用无数个例子证明,只有通过强取豪夺的方式,才能把大部分人的积蓄叠加到一起,当量变转为质变,单个人孤独的身影才能无比辉煌。
“说不定,荆棘花家族灭亡后,他的遗产就落到了黄金大公手里!”这么想着,少年眼神幽幽,他对那个人的富有,更加印象深刻。
而在这时,强森用力晃了晃脑袋,神色有些疲惫。
若是正面冲锋,谁也不是他这种力量型勇者的对手,即便面前是一堵钢铁城墙,也会被这人形魔兽生生撞碎,但若是陷入游斗,那就……
他见凯撒还在那犹犹豫豫,一副婆婆妈妈的样子,没好气地说道:“放心好了,我不是你的敌人!黄金大公才是大家共同的敌人!”
凯撒脸皮一抽,露出吃了苍蝇似的恶心表情:“刚才是谁想把我捉拿归案的?”
强森嘿嘿一笑,从地上捡起别着骷髅头的腰带,随手绑在腰上,大大咧咧说道:“开玩笑的!咱们可是过命的交情,我怎么舍得把你卖了?”
凯撒自然是不会相信他的,但也懒得拆穿。
毕竟强森曾经是他的道:“我来的时候,在山道上看见了一具躺在马匹上的尸体,这里没发生什么事吧?老子接到命令,要准时带走一批紫苏粉,千万别白跑这一趟啊!”
凯撒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随口说道:“有个雇佣兵在屠村,被我结果了。”
强森低着头,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还真是巧了!我们这边在搜索紫苏花,紫苏花的产地就发生了屠村事件,这恐怕是黄金大公在捣鬼!”
随后,这位有名的杀人鬼摇了摇头,长长叹了一口气:“嘿!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比萨亚-摩根就不再是以前那个精明能干的黄金大公了!”
凯撒有心多问一些有关于黄金大公的细节,但他还是惦记那些紫苏粉,权衡之下,便跟队长招呼一声:“走吧!队长,你这次来也是为了搜刮紫苏粉吧?看在以前的情分上,我分你一点!”
强森听到这,起先是不解,随后回味过来,愣愣地看着他:“听你的意思,难不成……你也想对付黄金大公?”
凯撒眼神锐利,横他一眼,冷笑道:“难道不可以吗?我被人通缉,难道还不允许我报复回去?”
在内心深处,少年还是不愿意暴露两人之间的仇怨。
因此在外人面前,他对自己的身世只字不提,只说了有关通缉令的事情。
强森知道凯撒的脾气,所以知道当他用这种口气说话,就代表这件事不用商量了,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随你的便吧!不过我先说好了,大爷买东西可是不给钱的!”
凯撒也是料到了强森的狗脾气,他捂着头,“嗯嗯”了两声:“听你的还不行吗?”
既然做好了决定,两人就不再耽搁。
他们为了让彼此“安心”,特意保持着一定距离,留出了足够逃跑空间。
随后,两人踏出整齐的步调,悠悠山道传出清脆的脚步声,他们麻溜地越过密林的阴影,向阿玛施加峡谷迈进。
与唐不同,强森虽然贪财,但在凯撒心里,却是值得信赖的伙伴,以及仁厚的长辈,只要挡住他第一波发疯,少年相信两人的相处会非常和平。
而显然,凯撒如今已经做到了这点!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虽然说不出理由,但凯撒就是相信强森,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甚至吃人成性的狂魔。
“毕竟曾是同生共死的战友,交情深厚啊!”凯撒半是感慨,半是回味地嘀咕了一句。
等两人走进小村落,挥舞着镰刀收割小麦的亡灵们齐齐抽动鼻子,他们嗅到了活人的香味,绿油油的眼睛发出阵阵光芒,嘴里更是发出意味不明的咕噜声。
“亡灵?这里有黑暗法师吗?”强森见状,却是极为淡定地说了一句。
毕竟是加勒比人,对亡灵的存在已经见怪不怪了。
甚至于,凯撒以前混敢死队的时候,私下和队友聊八卦,他们一致怀疑自家队长背负着“吃人狂魔”的名声,说不定就啃食过亡灵。
对亡灵的熟悉,导致强森相信:只有终结,才是他们的最好归宿,只见他左手一招,五指伸展开来,纤光如萤火飞舞其上,却是召唤出一根狰狞恐怖的黑色狼牙棒。
他正要上前把这些亡灵一一打碎,正在屋中休息的女人听到动静,披散着黑白相间的长发,赶忙走了出来。
女人手中抓着一张白里透黄的纸,质地细腻,原本是张开的,但见凯撒在场,她心中猛然紧张起来,却是将纸揉成了一团。
凯撒倒是没在意,他怕两人生出什么误会,赶紧叫停:“队长,这些亡灵都是她用自身寿命召唤出来的,不用担心!”
强森作为北方军高层,通晓无数私密,他自然知道这种招数的毒辣。
乍一听闻,两条眉毛拧紧,他略微诧异地看着那个满头白发的大婶,动作微微停顿,道:“这年头还有这样的疯子,真是厉害!话说回来,你叫什么名字?帕提亚斯的女人!”
女人颇为警惕地看着他,像是遇上了天敌,她缓缓后撤,但不知怎么想的,最后还是做了回答:“你可以叫我菲菲耳!”
直到这时,凯撒才知晓了女人的名字,他之前一直不知道。
只不过,这并不是太过重要的事情,凯撒直接略过了,他转头看向田地,见紫苏花都收割得差不多了,满意地点点头:“总算没有白忙活!有了这些东西,对付黄金大公就有把握了!”
紫苏花看上去和小麦的模样很像,只不过原本装满麦穗的地方,却缀满了紫黑色的铃铛状花朵,那就是龙血族裔的天敌,只要沾上一点,就会通向黄泉之路。
只不过凯撒既然赶来,自然做好了万全准备。
他吹了一声口哨,将租借过来的马匹召唤过来,然后从背上取出巨厚巨重的防护服。
菲菲耳一看,就知道这人没做过农活,根本不知道其中的诀窍,于是说道:“这里交给我,你们等着装紫苏粉就行了!”
说着,她晃动胳膊,将亡灵指挥得团团转,他们都听从菲菲耳的命令,抽动着僵硬的身体,将地上的紫苏花抱起来,扛到咕噜咕噜转动的风车下面。
既然能得空闲,凯撒自然乐意,他说道:“那我该付你多少金币!”
菲菲耳悲伤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如果你们收割紫苏粉的目的,是为了对付那个混蛋背后的主子,那我半个铜板都不能要!”
凯撒看着她,心生一计,劝说道:“你不打算和我一起去吗?那个……你花费三十年寿命向虹之神殿下祈祷,如今成为了半个亡灵法师,本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强森听到这,龇了一下锋利的犬牙,似乎对这样的谎言很是不屑。
如果法师是这么容易就能成就的,那这种职业者也太廉价了。事实上,即便是高高在上的虹之神,也无法轻易造就一名施法者。
虽然菲菲耳拥有了操纵亡灵的能力,但她的本事太浅了,根本不堪大用,放到战场上,也只能沦为敌人的活靶子。
他知道:凯撒这么说,是希望把对方绑到对抗黄金大公的战船上,虽然卑鄙,但两人利益一致,便没有阻止。
原本按凯撒的想法,黄金大公派来的手下蛮横无理地屠杀了整个村子,作为幸存者的菲菲耳,理应和他站到同一战线,共同对抗那位贵族。
但谁也没想到,菲菲耳听到这,却是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我只是个女人,并不适合战斗,我……我要留在这里,将村子的生命延续下去。”
一边说着,菲菲耳一边把手中的纸掐得更紧了,头颅埋在胸脯深处,有些不敢看人。
凯撒眯了眯眼,虽然感觉意外,但看着对方瘦弱的身影,也能理解她的心意。
像唐那样有仇必报的新世纪女性,毕竟还是少数。
“如果我没有加入北方军,或许也会选择和她一样的道路!”凯撒默默想着。
强森见女人做出了决定,眼中闪过寒光,他提着狼牙棒,准备一击干掉对方。
凯撒看着这一切,他理解强森的想法,但少年或许是想到了自己的处境,有些感同身受,不想她受到伤害,于是冷冷地看着强森。
“你会让我们的踪迹暴露的……我倒是无所谓,但你可是逃亡在外的通缉犯!”强森脸色一僵,愤恨不平地住了手,他动动嘴皮子,以意念符文传音,尽情斥责对方。
凯撒知道自己实力不够,无法做到这点,于是坚定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绝对不允许对方滥杀无辜。
“以前打战的时候,敢死队冲杀在前,征战四方,可没见你心软过啊!”强森叹了一口气,摇晃着五指,将自己的勇者兵刃化为无形。
凯撒只是觉得菲菲耳的处境和自己很相似,所以不忍心对方被人杀害,倒是没想那么多,见队长住手了,冷漠地点点头,便默默等待着。
而刚逃过一劫的菲菲耳显然没意识到强森的杀意,只是怔怔地看着残破的家园,那些血迹触目惊心,越看脸色越是惨白。
凯撒怕她受不了,劝了一句:“你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而希望与时间同在!”
“或许吧!”菲菲耳脸色茫然地说了一句,语气没有刚开始那么坚定。
作为虹之神的信徒,她笃信时间的力量,但回忆着最近的悲惨遭遇,这信仰似乎受到了剧烈的冲击,神色很是迷茫。
凯撒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他虽然是经历过无数风风雨雨,但身边一直没有缺过伙伴,所以体悟不了对方的绝望,再加上嘴巴又笨,所以最终选择了沉默。
紫苏花被送进风车,亡灵们操作起来,用里面的碾盘细细压了一遍,将所有作物都碾碎成粉末,一把把扔进灰色口袋里,扎上口,一袋袋运了出来。
口袋上不可避免地沾上了一些死尸的碎肉,粉红粉红,看得人头皮发麻,好在三人都不是娇生贵养的千金大小姐,很平常地接受了这一切。
强森走上前掂量了一下口袋,每个都细细检查了一遍,等确认后,他转动手指上的一次性空间戒指,将四分之三的紫苏粉都收了进去。
随后他对凯撒说道:“这些我都拿走了!作为回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龙血侏儒和巨人都站到了我们这边,我们对这次任务势在必得!”
凯撒神色一凛,却是没想到这两个从创世纪就存活下来的古老种族,居然和人类厮混到了一起。
“黄金大公到底干了什么事?居然让这两大种族如此念念不舍?不过,这对我而言却是好事!”凯撒心存疑惑,但情绪却是无比高涨。
作为北方军的前士兵,他跟随大部队,长年抗击这两大异族,因此非常了解他们的恐怖。
毫不夸张地说,在两大种族强势加盟的情况下,这次对付黄金大公的成功率起码上涨了十倍。
两人拿走紫苏粉,跟菲菲耳道一声谢,然后火急火燎地踏上归途。
等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菲菲耳松了口气,拿出那张被汗水沾湿了的通缉令,上面正画着凯撒的前胸像。
画工并不出色,粗看上去就像是发泡了的黑面包,但底下的悬赏金却亮得吓人,菲菲耳伸手抚摸着,同时喃喃说道:“四十万金币啊!这得种多少年地,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啊?一百年?两百年?还是一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