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手记:
当我知道面前这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就是水族公主的时候,我很自卑。
虽然她并不像一位公主。
她没有穿着华丽的衣服,没有戴着贵重的首饰,也没有前呼后拥的仆从。她脱掉鞋子光着脚,白嫩丰腴的脚丫拍打着清凉的河水,胳膊上衣袖挽起,捧着我给她的零食毫无淑女样地吃着。谁看到她都会觉得她只是普通的一个小女孩。
但她确实是公主,她由内而外透露出的随意显示出了天生的自信,这绝不是我这种穷苦出身的孩子能够假装出来的。
北斗说哥哥看起来没有我自信,但我知道,那只是我在哥哥的庇护下假装出来的漫不经心而已。
瑞瑞从来不揣测别人的心思,心直口快,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她直率的话语让我很无奈。
“雷蒙你的鞋子是什么做的?是麻布做的?这么硬怎么穿啊?你看我的鞋子,是我家里的工匠用鲨鱼皮做的,又柔软又结实,还附加了我们水系魔法效果,在水里游泳的时候只要稍微一用力就会游得很快。我能游得比梭鱼还快,雷蒙你信不信?”
“我姐姐说在一千年前这里的一切包括海烈湖、卡帕尼群岛,还有周围的很多河流和土地都是我们家的,我们伟大的祖先罗尼王在这里建造了很多堡垒和神庙,可惜现在都不在了,都让你们土族人给毁了……”
“我姐姐还在遗迹里罗尼王的壁画前祷告,雷蒙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
起初我还有些耐心,随意的敷衍,后来心中便有些不快。她虽是公主,却也只是个小女孩而已,大约并不能把我怎么样。我站起来大声道:“是了!你是公主,我只是一个渔民的儿子,我怎么配和你一起祷告?我连和你一起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我要去找我哥哥,你自己去祭拜那些破石头吧!”
瑞瑞一愣,显然她并没有想到这些话会触怒我,脸上显出慌张的神色,有些委屈地道:“你怎么了?是我说话惹你不高兴了吗?你不喜欢我了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你?虽然你是公主,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要喜欢你!”虽然我马上就心软了,可是还是强撑着毫不客气地道。
瑞瑞低下头,似乎更委屈了,低声道:“可是……可是我姐姐说如果一个人喜欢你,就会和你在一起说很多话,做很多事情。很多喜欢我姐姐的人都围在她身边和她说话。我以为……我以为你是喜欢我的……”
我皱皱眉,如果我再刁难她,那就不是在讨厌一位公主,而是在欺负一个小女孩了。我叹了口气,轻声道:“你别难过,我也没说我讨厌你呀。”
“那你就是喜欢我!”瑞瑞马上又开心地笑起来。
我哭笑不得。
瑞瑞从脖子中摘下她的珊瑚珠挂链,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以后要嫁给你。这是我的珊瑚珠,现在就送给你!这是我们的定情物!”
我顿时愣住了,我并不知道定情物是什么,但我看着那颗闪耀着五彩光泽的珊瑚珠,马上意识道这不是我这样的穷孩子应该拥有的东西。还有,且不论她的身份,我们刚刚见过两次,她就说要嫁给我,贵族们之间流行这样子的习俗吗?
“你要嫁给我?”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是呀!”瑞瑞理所当然地道:“我姐姐说过,想要找到一个真心喜欢自己的和自己真心喜欢的人结婚,才是一生最幸福的事情。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那我不是就应该嫁给你吗?”
雷蒙惊讶地长大了嘴,结结巴巴地道:“不要这么草率就决定吧,你才十二岁呀!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结婚就是和喜欢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瑞瑞翘起了嘴,仰着头对我道:“我送给你珊瑚珠,你也要送给我一样礼物。那就是我们的约定了。”
现在我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可是即便如此,贵族间的约定是可以信任的吗?
我一动不动,瑞瑞却从我怀中抱着的小玩意儿中拣出一个石头雕刻的蓝色月亮挂坠来,那是刚才北斗花一个铜币买的,瑞瑞笑嘻嘻地道:“我喜欢这个,你送给我好吗?”
“好……好吧。”
“这就是我们的约定了。”瑞瑞踮起脚尖,把珊瑚珠挂链系在我的脖子上,她稚嫩的脸上努力装出郑重其事的神情,“我们交换了礼物,等你长大,我也长大,我们就结婚!”
我以为,瑞瑞说要和我结婚只是她的玩笑,她不可能嫁给我的。她是水族之王雷吉诺德的小公主,我只是北信风海港一个没有自己姓氏的贱民,她怎么可能嫁给我?
卡伦大陆上大多数人都没有自己的姓氏,只有那些大贵族的子弟才有专属于自己的姓氏。比如瑞瑞所在的水族王族希德家族,还有我们土族皇族圣格兰德家族。另外还有很多小贵族,比如麦克林大叔提到的统治北海平原的斯瑞德家族和梅伊斯家族。像我们这样的贱民,只有对贵族家族做出了贡献,才有可能被他们赐封一个不世袭的姓氏。
我叫雷蒙,我没有自己的姓氏。
穷人没有自信,却又尊严。我在瑞瑞面前保持的尊严,就是我决定不在她毁约前毁约。
留下了一个约定,瑞瑞很快就被她美丽的姐姐唤走。她走得也好不在意,没有丝毫的留恋和拖泥带水。好像她刚才只是和一个熟人说了几句笑话,而不是和我定下了婚约。
我觉得这件事情太荒唐了,所以我决定暂时不要告诉哥哥和北斗。
并且告诉自己,不要多么在意。
我和哥哥在卡帕尼群岛逗留了三天,麦克林大叔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后来安德鲁红衣祭司因为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夹河沙漠,麦克林大叔就向他和林海法师告别,带着我们离开了海烈湖。
这次我们购买了大量的食物,都是北斗主动买的。面饼、米团,各种的鱼干和牛肉,几乎堆满了半个船舱,看得出他很想讨好麦克林大叔,还买了一小桶啤酒。于是这几天,麦克林大叔每天都是半醉半醒的状态。我很想再听他多讲一些大陆上的故事,可是都被他敷衍过去。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会这么喜欢喝酒。
不过好在北斗知道的事情也不少,他开始给我们讲他的经历。
北斗出生在坚石城,那是土族大陆东北方向的一座大城。他说自己从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在他小时候就生病死了。北斗从小就偷偷摸摸地过日子,他十二岁的时候跟随几个游侠开始在卡伦大陆游荡。
后来在安吉河遇到了强盗,那几个游侠都被杀死了。危急的时候,木族的大游侠林追解救了北斗。
听北斗说,林追是大陆极有名的游侠,前几年学院城数次邀请他来做修道院的长老,但是林追为了木族的利益都拒绝了。林追大师带着北斗去了依瑞斯特森林,他在那里呆了三年,跟随林追大师学了一些武艺,但是都不精通。三年后北斗十五岁,木族和土族河光城爆发了一系列小规模的战斗。林追不忍心让北斗和本族作战,也再没有心思照顾他,就让他离开了依瑞斯特森林。
之后北斗便独自在大陆上游历,仍旧以偷盗为生,去过拜德沼泽,去过萨伦高地,去过南方荒蛮山区边缘的土族岗哨,他还去过土族皇城,去过牧牛城,见到过各式各样的人,上过当受过骗,当然也曾经有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然后当他沿跃马河来到卡帕尼群岛的时候,就遇到了我和哥哥。
北斗说起之前的经历,唏嘘不已。有时候连半醉半醒的麦克林大叔都会竖起耳朵听几句,然后问他几句话,比如林追大师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再教授其他的学生?萨伦高地的岗哨守备是否严密?希德沼泽的六甲士河战斗遗迹还在不在?
为了加深彼此的了解,哥哥也向北斗介绍了我们的情况。
我和哥哥都是被父亲收养的。父亲一生没有结婚,他年轻的时候和北信风海港大多数渔民一样在跃马河河口和北海捕鱼。他的捕鱼技术其实并不好,脾气却很暴躁,很多其他渔民都不愿意和他一起合作捕鱼,于是他的生活更加艰难。
十八年前,父亲在跃马河里捞起了一个男婴,就是雷耶斯哥哥。两年后,又是在跃马河里捞起了另一个男婴,就是我。三张嘴靠父亲破旧的渔船为生,生活更加艰难,但是倔强的父亲从来没有低过头。小时候的北信风海港,对我来说象征着三件事:父亲,哥哥和饥饿。
如果我说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吃饱过,那一定是在撒谎。我记得在我七岁的一天,父亲捕鱼的时候遇到了大鱼群,他载了满满的一船沙丁鱼回来,渔船吃水很深几乎要翻掉。之后很多天,父亲都懊恼自己的船太小了。
买鱼的商人只买掉了半船沙丁鱼,于是剩下的一个星期里,我和哥哥煮沙丁鱼汤、烤沙丁鱼、油炸沙丁鱼、蒸沙丁鱼,还趁着天气好做了很多沙丁鱼鱼干。之后很长时间里,只要闻到沙丁鱼的气味,我和哥哥都会不由自主地反胃。
在我十岁的时候,父亲为了救助遭遇海上风暴的渔民,不小心被卷进了海漩涡中,从此以后再没有消息。我和哥哥就成了孤儿。
之后,我和哥哥就在小码头上给别人帮忙挣一口吃的。我几乎从来都不知道温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苦难的生活让我和哥哥都憋着一口气,哥哥说过,一旦有机会,他就要用尽一切改变自己的命运。
机会终于出现了,麦克林大叔经过北信风海港,在小码头上看到了哥哥和我。他觉得哥哥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他身体中蕴藏着强大的潜力,如果接受训练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游侠。然后,我们就跟随麦克林大叔离开了北信风海港,那个让我们没有一丝眷恋的苦难的家乡。
“原来你们两个不是亲生的兄弟呀。”北斗惊讶地道。
小船在跃马河上摇摇摆摆地逆流前进。食物足够,水永远不缺,跃马河里的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于是白天的时候我们就吃喝聊天,晚上的时候就躺在船上看天空中无尽的繁星,然后就睡觉。我觉得这几天是我十六岁的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
五天后,我们的船在一个小码头停靠,然后我们就上了岸。这小码头就在一个很大的桥旁边,听北斗说,这座桥叫做北圣桥。
这是卡伦大陆最有名的两座桥之一,麦克林大叔指着东方,大声道:“向东三十里,就是学院城。我们下午就能够到达。”
学院城,我们终于来了。我心里很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