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侬手记: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
那个梦境如此美妙,三天后我仍然记忆犹新。于是我把梦境和那种感觉记录在两张纸上珍藏着,时不时地拿出来回味一下。
弟弟知道后把那两张纸烧了,然后对我道:“我们来实现它!”
我十八岁离开家乡,来到坚石城当了一名守城步兵,半年后我成为步兵百人队队长,一年后我成为巡游骑兵百人队队长。二十一岁,我带着罗文和罗塔斯兄弟离开坚石城来到学院城,我成了游侠学院的战术教师。
在我的第一节课,我遇到了雷蒙。
格丽丝是那种传统的将领,他们在战场上会排列出最合理的战阵,然后依照规矩有秩序地展开战斗。我并不怀疑这种战术的战力,但是显然格丽丝并不善于机变,也不重视鼓舞士气,于是我在战阵对决中战胜了她。
放眼大陆,她并不是个太出色的将领。
让我感兴趣的是雷蒙,小家伙才十六岁,就已经在实战中展现出了极强的战力。他对于战场形势的判断以及果断的机变能力都让我很欣赏,更难得的是他的性格,他在失败后并没有沮丧,而是第一时间鼓舞战友的情绪,在我看来,他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个优秀将领的雏形。
更何况,他现在只有十六岁。
于是课程结束之后,我在走廊里拦住了他,我想和他谈谈。
他好像有些不情愿,看看日头,道:“我还要去酒馆上工,你要和我谈什么?”
“就随便聊聊。”
我不由他多想,攀住他的肩膀走出教室。
学院城给我安排了住处,就在不远处的一座小阁楼里。我一边引他上楼,一边向他介绍道:“我是泰德镇的人,十八岁到坚石城入伍参军,先守城门,后来调到轻骑兵部队,再后来就加入了巡游斥候部队,今年夏天我申请退伍来到学院城当老师。”
我引着雷蒙进入二楼的小房间。这房间被我用来做书房,房间中陈设简单,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书架上摆满了各色书籍。罗文正在里面读书,一如既往地,罗文看起来很瘦弱,脸色有些发黄,像是生了病,他见我进来只微微一点头,又冲雷蒙笑笑就继续安静地看他的书。
“这是罗文,是我在坚石城时候的战友。”我向雷蒙介绍,又道:“罗塔斯去哪里了?今晚还回来吗?”
“他说去市场逛逛,我们吃饭不用等他。”罗文道。
我点点头,对雷蒙道:“罗塔斯是罗文的弟弟,也是我的战友。你坐嘛,要喝什么?啤酒还是饮料?”
“我什么都不喝,你有什么话?我还要去上工呢。”小家伙皱着眉头道。
罗文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审视了雷蒙一眼,却什么都没说,低头看书。
我给雷蒙倒了杯水,然后笑道:“不要急嘛,今天下午打了一仗,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吗?”
雷蒙皱眉想了想,道:“格丽丝老师制定了非常详尽的战术,防御和攻击都很平衡,几乎考虑到了所有的可能。你今天是什么战术?格丽丝老师说你根本没有战术,可是没战术为什么会战胜有战术的呢?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赢?”
我笑道:“我懂得战术很少,最多在坚石城看了一些历史和战例分析的书籍,都是自学的。只是学院城缺少这方面的教师,我向理事会说我带过兵,他们就同意我做战术老师了。今天我确实没有布置战术,我只是在战斗开始前和扎扎他们说,如果他们这次赢了,我会出两个银币,让他们去喝酒,但如果他们输了,那就一起凑两个银币给我,让我一个人去喝酒。我说格丽丝的战阵看起来有模有样,但是很容易战胜,扎扎他们就同意了,然后我们就赢了,哈哈……”
我快意地哈哈大笑,雷蒙却瞪大了眼睛,“这怎么可能?你……你是用两个银币买来了一场胜利!”
“这有什么奇怪的?”罗文插嘴道:“商人出卖货物,侍从出卖主人,穷苦人家出卖儿女,贵族子弟出卖荣誉。主神荣耀之下,现在这个时代,有什么是用钱买不到的?何况只是一场小小的胜利?”
雷蒙张口结舌,我忙道:“罗文,他还是个小孩子,哪懂得这些?雷蒙,其实今天的事情很简单。你们都是新入学的学生,所谓的战术列阵,在你们身上发挥不出什么作用。今天其实就是打群架而已,哪需要什么战术?我用两个银币来激发血性斗气,而你们只想着怎么执行格丽丝的战术。对于你们这些孩子来说,血性比战术更容易带来胜利。”
“格丽丝后来也看出了这一点,不过已经晚了。”我笑着道:“不过到了真正的战场上,这一套也许就不管用了。今天如果双方对战的不是你们,而是经过训练的战士,那胜的一定是格丽丝。”
雷蒙想了想,似乎在回味我的话,他忽然道:“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我笑了笑,盯着雷蒙看了一会儿,他的目光清澈单纯,像是一张空无一物的白纸,我有种冲动,马上在这张白纸上刻印上我的痕迹,于是我沉下脸色,道:“我想去红松山做强盗,杀人越货呼啸山林,你愿意跟随我吗?”
雷蒙大吃一惊,呆呆地看着我。
雷蒙虽然身材瘦弱,看我看得出他骨架很大,听扎扎说雷蒙小时候生活困苦,这几天到学院城之后才刚刚吃饱饭,可是现在他浑身已经散发出少年的蓬勃之气,窗外清风吹来,他头上黑发飘扬,显得洒脱而随性。
“你说的是真的?可是你是战术教官啊,我看你也不穷,为什么要去做强盗?”雷蒙终于道。
我认真地道:“我想要自由!在部队里就要受到上官管制,让你往东就不能向西,让你六点起床,你再想睡觉也要从被窝里爬起来。我不想被人约束,就想要去做强盗。你想一想,每天有吃有喝,然后遇到商队就过去打劫,那是多么痛快的事情。摆脱一切规矩的束缚,在血和火之间实现自由,实现自己的报复,那是多么美妙的人生!”
雷蒙皱着眉,“我还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报复,不过我觉得学院城就挺自由的呀,何必去做强盗?”
“学院城?游侠们有什么前途?”我微微一笑,道:“你想过没有?卡伦大陆万年不变,而生活在大陆上的人们早已腐朽。世象万千,我们都是过客。既然迟早要死,何必循规蹈矩地度过一生?我此生有两个目标:我要活得放肆;我要实现梦想。怎么样,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实现人生的自由?”
雷蒙皱着眉又看看我,没说话。
我故作豪放地大笑,道:“你不想去,是害怕官兵和游侠围剿?”
“都不是。”雷蒙道:“我是觉得杀人越货不是正路子,我现在在学院城学习,麦克林大叔、索斯里大祭司,还有我的同学们,都对我很好。如果我去做强盗,那以后还怎么和他们见面?还有,做强盗就要杀人,我……我不想杀人。我劝你也不要去做强盗,在学院城就挺好的。我看你也不是无路可走,何必要去做强盗?”
我看了雷蒙片刻,确定他真的没有丝毫地雄心壮志,这样的人是不能为我所用的。
我纵声大笑,道:“谁要去做强盗?刚才我和你开玩笑的,我在学院里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要去做强盗?哈哈!”
雷蒙一愣,我又道:“好了,喝了这杯水你就去酒馆上工吧,可不能耽误了你的正事。”
雷蒙似乎觉得是被我戏弄了,他的不满马上就表现在脸上,半杯清水啪地一声放在桌上,然后也不向我和罗文道别,站起身哼了一声就离开了。
我很失望,叹了口气,神情阴郁,坐着一动不动。
罗文放下手中的书,道:“怎么?这个雷蒙是个人才?”
“今天我和格丽丝在教场上打了一仗。”我抑郁地道:“这个小家伙表现得很出色,假以时日一定是个不错的将领。他很对我的脾气,只可惜……”
“不能为我们所用。”罗文淡淡一笑,道:“你打算怎么办?”
我没有回答,盯着面前的半杯水想了想,道:“回头告诉罗塔斯,这几天不要再出去闲逛了。准备准备,过几天我们就离开学院城。这里没意思。”